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5〕4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贵州财经大学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5年2月至5月对其管理的2024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为中小企业做好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贵州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旨在通过财政手段落实国家及地方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
2024年省财政厅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3个批次拨付下达专项资金29,105.00万元,共支持687个项目。其中:省本级项目62个,安排专项资金3,660.00万元,资金占比12.58%;省对下项目624个,安排专项资金25,445.00万元,资金占比87.42%。
截至2025年2月末,专项资金到位率64.10%,预算执行率99.24%。项目实施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主要用于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利息偿还、品牌推广、人员培训、服务能力提升等方向。
二、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经评价,2024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其中:决策指标评价总分15分,得分为13.40分,得分率为89.33%;过程指标评价总分25分,得分为20.88分,得分率为83.52%;产出指标评价总分35分,得分为32.70分,得分率为93.43%;效益指标评价总分25分,得分为23.30分,得分率为99.20%。
绩效评价结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确定的扶持产业,对国家和省级“小巨人”企业进行奖励,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对有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对新增上规入统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活力,支撑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和企业从业人员技能及素质。专项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和维度调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个别项目实施情况不佳,效益未充分发挥等情况。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出台配套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2025年2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结合近年项目管理实际需求,印发《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两项配套制度,规范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和监督流程,强化了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责任,将有效提升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水平,有利于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资金效益发挥情况较好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效益充分发挥。其中遵义市资金到位情况较好,在专项资金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对企业实施项目进行实地走访,督促企业做好项目实施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把控项目质量。专项资金在推动企业能力提升、带动就业、助力绿色发展和服务平台能力提升方面,成效明显。
四、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制度方面
1.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标准尚未印发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对以融资贴息、以奖代补、直接补助等方式支持的各类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规定较为笼统和零散,主要为“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一次性贴息,融资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项目承担单位同一年度获专项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单个项目获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等,部分类别项目对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影响因素的具体权重等缺乏明确、细化和统一的规定。
2.项目实施单位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待提升
项目实施单位均制定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但部分单位制度完整性和规范性,制度执行有效性仍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专项资金核算有待规范。绝大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缺少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规定,收到专项资金后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进行核算;二是项目专账核算有待规范。经现场调查,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在财务核算系统对发生的支出或投资进行单独核算,现场调查时无法在财务管理系统查看项目支出情况,现场调查仅提供自行整理的统计表,无法有效证明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资金管理方面
3.部分专项资金被县级统筹挪用,拨付进度慢
从专项资金拨付到企情况来看,因县级财政困难,省对下转移支付部分专项资金在县级滞留时间较长,存在被统筹挪用的情况。专项资金除省属项目和贵安新区全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外,未拨付到企资金均滞留在县级。
(三)项目管理方面
4.项目资料审核规范性有待提升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在组织申报入库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项目评审,并依据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支持对象,流程较为规范。但经工作组线上合规性审核和线下调查比对发现,部分项目资料审核工作存在下列问题:(1)部分项目申报资料不完整,缺少利息清单、2023年财务报表等。(2)部分项目申报资料有待规范,存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表、审核意见表未加盖公章,项目绩效目标表、审核意见表形式与申报指南附件不一致的情况。
(四)绩效管理方面
5.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表设置规范性有待加强
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基本都设置了绩效目标,整体较为规范。但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填报绩效目标表时,存在生搬硬套申报指南绩效目标表模板,绩效指标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等问题。部分新增贷款贴息项目,绩效目标原封不动套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过于笼统,绩效指标中新增销售收入和带动就业等关键指标未在目标中体现,部分指标逻辑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五、相关建议
(一)政策制度方面
1.制定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标准
《贵州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黔财编〔2023〕20号)要求“项目支出的预算部门选择与部门职能相关、适合标准化管理、业务工作急需、实施期限长的项目优先制定预算支出标准。”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预算编报规范性,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财政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细化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标准。
2.加强对企业制度建设的指导和要求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培训和指导,在项目申报环节,强化对申报单位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的要求和审核,如在申报指南中明确制度建设要求,要求有关企业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二是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学习和应用,在准则规范下,完善和细化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核算专项资金及补助项目投资。
(二)资金管理方面
3.持续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工作
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后,一是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按半年度定期开展日常绩效监控工作,逐级对资金拨付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纠错。二是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定期上报项目管理台账,跟踪监管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及绩效完成情况。三是对于长期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的县(市、区)重点关注,建立重点项目台账,跟踪项目进展,如长期无法改善,建议采取惩戒措施,少支持或不支持该地区后续申报项目。
(三)项目管理方面
4.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形式要件审查工作
建议市级和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资金申报指南的学习和宣讲工作,让有关企业了解和熟悉项目申报要求,认真领会各类型项目审核重点、要点,提高项目申报资料的质量。二是在审核申报企业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时按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对材料缺失或重复申报等情况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短信或系统自动推送补正清单。三是建立违规申报案例库,标注常见造假手法(如虚构设备采购清单),作为审查人员培训教材和参考资料。
(四)绩效管理方面
5.多措并举,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填写规范性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跳起来,摸得着”的原则,结合客观实际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值,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避免出现目标完成率过高或过低的情形。二是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业务处室全面履行绩效目标审核职责,在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支持时,同步审核绩效目标,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审核,由专业人员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对拟支持项目的绩效目标表进行逐一审核,在最终批复环节总体把关,确保绩效目标表能全面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按照《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黔财绩〔2020〕13号)的规定,一是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问题整改,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开。二是财政应根据政策导向,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予以重点支持。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优化调整。
相关信息
-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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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无线电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信息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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