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4〕1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资信”)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于2024年3月至5月对其管理的2023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可或缺。2021年专项资金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分离出来单设,专项用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等。2022年起专项资金纳入省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管理范围。
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贵州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资金(以下简称“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下文中非特别指出,专项资金均包含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42号)精神,由省级财政预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妇女儿童专项资金等资金整合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资金。
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7,133.00万元,共支持1,065个项目(企业),分6个批次下达。其中:省本级项目(企业)83个,安排专项资金4,740.00万元,资金占比12.76%;省对下项目(企业)982个,安排专项资金32,393.00万元,资金占比87.24%。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安排6个项目,合计200.00万元。
从使用情况来看,截至2023年末,专项资金省本级资金中的省属单位资金1,560.00万元有32.45万元结余未使用,年末已交回财政;拨付到各市州的省本级和省对下资金35,773.00万元,实际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的金额为21,412.00万元,资金到位率59.86%,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20,985.36万元,预算执行率98.01%。
2024年一季度,经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调度催拨,截至2024年3月底,各地陆续增拨专项资金6,331.46万元,资金到位率提升至77.55%,到位资金执行率98.37%。
二、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经评价,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0.10分,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其中:决策指标评价得分为13.00分,得分率为86.67%;过程指标评价得分为21.10分,得分率为84.40%;产出指标评价得分为32.70分,得分率为93.43%;效益指标评价得分为23.30分,得分率为93.20%。
绩效评价结论:2023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等,提升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和企业从业人员技能及素质;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强化企业激励约束,提高了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上年度小微企业上规入统进行奖励补助,培育壮大了市场主体,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调动了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推进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制度不够健全,资金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实施情况不佳,效益未充分发挥等情况。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3年贵州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6%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工业增加值、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28%、22%,较上年分别提高0.8个、1个百分点,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工业投资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速,大幅高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占比进一步提高到30%左右,创近十年以来新高。
(二)遵义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资金效益发挥较好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通过转发文件、实地走访和电话通知等方式,认真贯彻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宣传政策,并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入企走访活动的通知》,2023年累计走访企业60余次。截至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遵义市资金到位率分别为67.07%和97.07%,执行率分别为98.11%和99.13%,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较好,2023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在推动产能提升、帮助带动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助力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效支持了全市工业经济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制度方面
1.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亟待更新
《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由2006年沿用至今,已不适用于现在项目的验收,新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调整、项目验收管理的规定较为宽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尚未印发具有实操指导意义的项目调整及验收管理办法,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调整及验收制度细则的出台需求迫切。
2.项目实施单位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不佳
项目实施单位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解决了有没有制度的问题,但制度健全性整体较差,执行有效性不足,与《贵州省“十四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制度”的目标仍有差距。
3.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标准有待细化完善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类型较多,管理难度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融资贴息、以奖代补、直接补助等支持方式支出标准的规定比较笼统,对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影响因素的具体权重等缺乏明确、详细的规定,有待分类细化完善。
(二)资金管理方面
资金拨付不及时。省级层面,2023年度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拨付文件于2023年5月27日印发,实际拨付时间还稍晚于文件印发时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32号)第二十八条“年度中,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分别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 30 日和 60日内下达。”2024年度省级预算通过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后,省财政厅2024年2月中旬对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进行了批复。省级层面资金拨付时间晚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60日以上。
从市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来看,专项资金在县级滞留时间较长,存在被挤占和挪用的情况。2023年专项资金除省属项目在年末全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外,地方项目(含省本级直接拨付项目)2023年末拨付到位率仅为59.86%,2024年3月份提升到77.55%,未拨付资金均滞留在县级。
(三)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规范性不足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在评审立项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项目申报材料不完整:部分项目缺少绩效目标表、主管部门委托事项书面文件及开展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等。(2)部分项目申报资料有待规范,如: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要求由“法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但部分声明仅有公章,无法人签字。部分项目申报资料中财务数据与财务报表不一致。
2.立项批复项目实施单位资格审核不严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近3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不予支持”。但所有项目均未提供近3年内信用记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立项审核批复时也未到公信力较强的信用中国网站或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情况,个别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却得到了专项资金支持。
3.培训补助类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专项资金支持的培训类项目总体上审批不严、后期管理监管力度偏弱,主要体现在:一是培训项目完成的资料未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业务处室也未要求各地提交后期项目资料,在目前缺少统一的后期管理细则情况下,项目完成质量难以保障。二是培训项目申请资料不规范,经工作组抽查,部分培训项目申请资料不规范,缺少绩效目标表等。三是培训类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延期情况比较多,2023年共支持该类项目76个,截至现场调查日,有8个培训项目尚未启动,项目数量占比10.53%,培训人数任务指标完成率71.57%。
(四)绩效管理方面
项目《绩效目标表》填写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经工作组线上查询和现场调查,个别项目无绩效目标表,设置了绩效目标表的项目,有相当一部分《绩效目标表》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项目名称误写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未填写财政资金金额或填写错误、项目绩效目标原封不动抄写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绩效指标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等,绩效目标填写整体规范性差。
五、相关建议
(一)政策制度方面
1.尽快出台专项资金项目调整和验收管理细则
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现有政策和实践进行全面调研,包括成功案例和存在问题,识别调整和验收管理中的关键需求和挑战,结合其他省份和省内与专项资金管理特点相似的案例,征求财政、审计、项目实施单位、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等多方意见,研究制定专项资金项目调整和验收管理细则,明确项目调整机制、验收标准、验收流程和后续管理等具体内容。细则出台后可组织培训和广泛宣传,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熟悉细则内容和操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单位对细则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项目质量、维护政府公信力以及顺利实现政策目标。
2.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引领计划
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引领计划,建立中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评估机制及评价标准,开展管理培训、学习考察、专家诊断等系列活动,引导管理咨询企业、律师事务所、财税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制度。开展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宣传推广,争取到“十四五”末,完成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目标。
3.规范开展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标准建设工作
省财政厅2023年和2024年均发布了省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建设通知,并在2023年针对预算支出标准建设工作,制定了《贵州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黔财编〔2023〕20号),要求项目支出的预算部门选择与部门职能相关、适合标准化管理、业务工作急需、实施期限长的项目优先制定预算支出标准。专项资金不管从业务管理需要还是预算编报规范性角度,都需要建立专项资金支出标准,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财政文件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标准。
(二)资金管理方面
1.持续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工作
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充分利用和发挥专项资金项目库预算基础支撑作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工作重点和计划,在项目库中筛选成熟项目,并商省财政厅,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32号)要求,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及早下达专项资金。
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后,建议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一是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按半年度定期开展日常绩效监控工作,逐级对资金拨付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纠错。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和利用项目管理系统资金拨付监管、项目建设监管、项目验收监管等功能,提高传输速度和准确性,实现管理自动化,实时监控资金动态。三是对于长期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的县(市、区)重点关注,建立项目台账,跟踪项目进展,如长期无法改善,建议采取惩戒措施,少支持或不支持该地区后续申报项目。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建立严格、专业的评审机制
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是对市级和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要求,使其在资料审核、现场考察等环节承担相应的责任,增强责任心。二是明确评审标准,制定清晰、量化的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涵盖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技术可行性、环境影响、社会效益、风险管理等,确保评审有据可依。三是建立跨学科、跨领域的专家库,吸纳财务、技术、市场、法律、环保等方面的行业专家,确保评审全面深入,提高专业性,并向专家提供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学习渠道和机制,更新知识。
2.加强对失信企业的资金扶持限制
为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安全性和公正性,以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限制,在项目管理系统嵌入“信用审查”功能,在提交项目资金申报、申报审批过程和申报最终批复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环保黑名单等失信行为人,系统能够实现实时审核、自动预警或拦截。
3.加强对培训补助类项目的审批和后期管理
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是加强培训项目的审核批复,严格要求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提交完整、规范的申报资料,要求培训申请报告中对培训师资、培训天数、培训对象等细化说明。二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上传培训项目实施完成后需报送的资料,在系统中对项目进行闭环管理。同时,要求提交星光培训课件、培训视频等培训资料,择优发全省学习。三是可出台贵州省星光培训工程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办班资质、资金使用标准、培训质量等,进一步提高培训成效。四是考虑对星光培训工程项目改为以奖代补类项目,由各地每年围绕省厅发布的培训主题,结合地方企业发展实际需求,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后再申报星光培训项目资金。
(四)绩效管理方面
1.多措并举,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填写规范性
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是采取组织开展绩效培训、下发项目绩效表填写说明等方式,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补充申报或重新填写绩效申报表,经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管理系统中更正提交项目《绩效目标表》。二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黔财绩〔2020〕21号),参考工作组设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指导各地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并在后续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指标或指标值进行动态调整。
2.加强绩效目标指导和审核工作
专项资金涉及的资金量大、项目多,相应需要编制和审核绩效目标的工作量大,因此需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进而提升对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审核能力。此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可在项目批复阶段专家评审环节,加入绩效管理专家,由专业人员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对拟批复项目的绩效目标表进行逐一审核,在最终批复环节总体把关,确保绩效目标能全面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与项目实施内容匹配。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按照《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黔财绩〔2020〕13号)的规定,一是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问题整改,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开。二是财政应根据政策导向,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予以重点支持。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优化调整。
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对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21〕1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部署,建议省财政对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财政资金重点支持。
相关信息
- 2024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5-07-23
-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5-07-23
-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5-05-30
- 遵义无线电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信息 2025-02-27
- 铜仁无线电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信息 202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