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科技委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厅对2019年印发的《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共5章23条,包括总则、认定、运行评价、管理与政策及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4条。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工业产业实际,阐明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背景,对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进行完善,明确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为适应创新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二章“认定”,共3条。明确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程序。对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项指标进行了调整。
第三章“运行评价”,共7条。主要明确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时间、评价材料要求、评价工作程序以及评价结果划分等,并对相关表述进行优化完善。
第四章“管理与政策”,共6条。主要明确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后的管理要求及相关政策,新增对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名称变更、重组等情况的变更程序。
第五章“附则”,共3条。主要明确原办法废止、解释权、新办法生效时间。
附件部分,包括《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等。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平台名称的考虑。按照省委科技办文件要求,将我厅管理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纳入部门级平台“白名单”,平台名称由“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变为“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技术中心”,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名称相应由《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变更为《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二)关于认定限定性指标的考虑。为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持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将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两项指标分别由原来的150万元、12人调整为200万元、15人。同时,为支持企业聚焦产业需求积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将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由500万元降低至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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