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04488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3-27 16: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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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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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机关建设取得进一步成效。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论证行政许可事项。我厅对现有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是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许可,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已无可下放的行政审批权;根据省相关要求,开展了自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自查工作,我厅无自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我省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自查工作,涉及的食盐零售许可已在新起草的《贵州省食盐条例(草案)》中取消,草案已经省人大一审,预计明年实施;根据省相关部门要求,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颗粒化”工作,依据群众和企业具体办事需提交的不同材料逐项梳理子项,梳理情况已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等文件的情况报告。

  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制定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处室、时间表,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开展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布工作。根据省相关要求,按照机改后职责和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开展了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我厅权责清单事项共80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类11项。9月根据《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动态调整,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调整后的清单在我厅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开展了“六张清单”调整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开展了“放管服”改革“六张清单”调整工作,我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有办理时限的事项全部纳入限时办理事项清单。

  三是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我厅2019年无动态调整事项,现经省政府公布的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均有法律法规依据。

  四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时,对国家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申报材料中坚决取消,严格审查把关。

  五是对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模板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反馈了意见。

  六是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对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收到全部材料即为备案。2019年我厅核准项目仅有1件。

  4、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配套制度措施》和《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2019年按照要求,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管理,优化准入服务工作,实行网上业务受理,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我厅《关于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制发的涉及产业政策的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起草处室填写《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公平竞争审查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各处室在规范性文件提交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根据省相关要求,开展了妨碍公平竞争现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厅无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结果在我厅网站公布;加强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的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在对我厅提交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进行审查时,对是否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一并进行审查;举办了公平竞争审查培训,邀请贵州财经大学教授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了我厅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情况。

  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开展了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省工信系统机构名称核查统计工作和工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印发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2019年随机抽查计划,并均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同时,“一单两库一细则”录入了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积极利用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利用平台开展随机抽查8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5家,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16人次,抽查结束后,在平台统一公布抽查结果,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是开展了下属单位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清理。清理结果在我厅网站公布。

  5、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办理服务。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规范化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大力压缩办理时限,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均减少50%以上;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逐一对照国家和省取消的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在申请材料中予以取消;编制并公布了办事指南、示范文本、格式文本和审批工作细则等;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全流程阳光公开审批;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在线投资项目监管平台申报,推动“三级联审”和平台常态化运行;为实现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梳理编制了省工信系统权力清单事项规范标准,指导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深化证明事项清理。根据省相关要求,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主动取消9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在我厅网站公布;根据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工作,其中3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对其他涉及证明事项的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打包修改,印发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修改证明事项清理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完成了全部取消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改工作。

  三是大力服务民营经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真正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偿还比例68.51%。按照国家要求,10万元以下无分歧账款全部清零;大力开展“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工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挖掘省长直通车中发现的典型经验,查找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用心用情为民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省长直通车累计接到全省各地民营企业相关人员有效来电来信847件,办理满意度超过90%。不少积压多年的“旧账”得到有效解决,不少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杂症”得到“集中会诊”,部分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和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和转变。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功举办了“创客中国”贵州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着力优化良好创业创新环境,营造浓厚创业创新氛围;编印了《民营经济政策措施摘编》2000余册,发放到民营企业和相关部门。

  四是大力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印发了《省领导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分工名单》和《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方案》,32位处级干部“一对一”服务32位省领导,定点联系150户企业,全厅141名在职在编干部共联系233户企业。这383户企业中民营企业296户,占比达到77.3%。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了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6月在纳雍县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三岔河“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立法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和《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立法相关工作,现均已颁布,分别于2019年5月1日和4月1日起施行,健全了我省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二是加快《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立法进程,赴六盘水、黔东南、贵阳、毕节、威宁等地及湖北、海南进行了立法调研,多次向市州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等征求意见,并在我厅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起草小组反复讨论修改,对草案进行完善。目前该条例已经颁布,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三是启动《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成立了由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工信厅相关人员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召开了起草小组会议,对相关立法工作进行研究;四是按时报送2020年立法计划,《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作为2020年预备立法项目报送;五是积极推行立法委托第三方起草。已出台的《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及正在进行的《贵州省食盐条例(草案)》均采取了委托第三方起草的方式,相关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共同讨论起草,确保了立法工作的多元性、专业性;六是加大立法过程中征求意见力度。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意见和调研,多方参与,提高了立法质量;七是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涉及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和不符合“放管服”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八是迎接了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开展了《就业促进法》、《高等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接待了山西、江西、广西、陕西等兄弟省份关于无线电管理、食盐管理等立法调研组;九是办理法规规章草案等征求意见稿30余份。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及今年出台的《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在工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专题传达了192号令,要求认真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省政府192号令,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个环节按照国家和省最新精神进行了具体规定,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要求;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后方能印发;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法规处严格依照192号令规定的审核标准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起草处室讨论沟通,达成共识,由起草处室对存在问题自行纠正后,出具合法性审查确认书。对于不予纠正的,严格履行职责。2019年,共合法性审查文件11份,其中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起草的规范性文件3份,厅规范性文件8份;五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规定。2019年共向省司法厅登记规范性文件8份,备案8份,报备无逾期,未被纠错;六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各处室向厅办公室报送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的流程、要求、时限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在厅网站设置了规范性文件专栏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专栏;七是健全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机制,重要规范性文件同时征求外聘法律顾问意见,形成以法制机构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审查机制;八是根据省有关部门要求,开展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现行制度清理及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有关文件清理等专项清理,经清理,我厅无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我厅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获得省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在今年召开的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和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执行我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吸收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风险评估,交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最后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一是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我厅建立的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专家库,共储备了200余位专家信息,涉及装备制造、信息产业、化工、有色、冶金、医药、食品、轻工等十余个行业。各有关处室在进行项目评审时,可通过专家库随机滚动抽取专家,保证了资金安排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加强民爆行业管理,成立了贵州省民爆行业安全技术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二是建立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对实施风险评估的决策事项范围进行了规定,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确保决策科学,特别是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重点进行跟踪评估。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政策法规处加挂法律顾问室牌子,统一接收各处室的法律咨询,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根据我厅实际工作需要,经多方比较,聘请了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厅外聘法律顾问,吸收律师参加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业的专长,在有关事项上认真听取意见,和厅法制机构互相配合,形成了以厅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相结合的法律顾问团队;三是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上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后,方能上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对有关重大专业事项由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外互补,密切配合,为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四是加强合同审查。2019年外聘法律顾问审改我厅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20余份,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新公布的权责清单,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进行梳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制定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2019年版)》,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建立了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衔接机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对异地协助行政执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安排部署,印发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贵州省工信系统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贵州省工信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相关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厅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厅机关和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全面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正实现“阳光执法”;配合做好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相关工作,向省司法厅报送了相关情况。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确定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我厅《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全系统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在厅网站公布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根据省相关要求,开展了“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相关工作,完成录入任务。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完成厅机关行政执法证申领和换发工作,现有41名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均经过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加强行政执法常态化培训,对全省无线电管理执法人员开展了无线电监督检查数字执法系统培训;完成行政执法监督证申领工作。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制度;对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予以充分保障,为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厅机关、省无线电监测站和8个市州无线电管理局均配备了一套“SYZF无线电行政执法系统”,实现行政执法流程自动化、规范化流转,法律法规向导式选择,以及执法视频实时回传、远程指挥调度、文书案卷自动生成和现场打印功能。其他相关处室也引入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没有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情况,也没有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情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新版权责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变动情况,对我厅80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一一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承办处室和运行流程;二是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法治机关建设考核体系,提升各处室政务诚信意识;三是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自觉接受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法律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99件,目前所有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办结,人大代表、民主党派、政协委员满意率100%;二是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反馈制度;三是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列席厅长办公会议,对我厅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四是通过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人民群众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五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制定了《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各处室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属于招投标范围的,履行招投标程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做到规范运行。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印发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试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调整了厅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做好《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相关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2019年,我厅网站发布信息2000余条,微信端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余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66条,多彩贵州网刊登我厅报道18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6期,完成在线访谈2期,《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杂志出刊3期,《贵州日报》刊登我厅稿件100余篇、刊登《贵州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掀开新篇章再添新动力》等专版6个,贵州新闻联播报道10余次,播放十大千亿级产业专题片6个,报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工作信息10篇。中国工业报、贵州都市报、贵州商报、贵阳晚报、当代先锋网、今贵州、凤凰网、网易网、搜狐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络媒体,据不完全统计,刊登转载涉及我厅报道约260余条(篇)。

  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认真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明确新闻发言人;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宣讲解读我厅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并接受媒体采访;建立与贵州日报、新华网、人民网、腾讯、新浪等媒体的月沟通对接机制,及时邀请媒体记者座谈,通报我厅的工作动态、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要求;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重要时间节点预先安排布置。

  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共接到3起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进行了办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了行政调解制度,明确了行政调解范围,规范了行政调解程序;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对涉法信访事项,咨询厅法律顾问意见,把握好政策和法律底线,依法及时妥善处理,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配合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行政复议集中受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办法》,对行政应诉的原则、厅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司法建议书的处理、法院判决、裁定的履行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厅法制工作机构和相关处室职责;认真学习工信部每月印发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分析通报,促进依法行政;我厅2019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普法工作安排布置。制定了《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2019年度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将普法工作纳入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对普法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对普法责任进行明确,并将责任落实到处室;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了公务员岗位学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了两期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同时进行,一是《监察法》专题宣讲,由派驻我厅纪检组组长黄勇主讲,厅领导及其他全体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二是举办了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组织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共167人次到羊艾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厅长何刚同志、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了活动;组织处级干部20余人旁听了贵阳中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现场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开展了“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我厅推荐的先进个人被省法宣办向国家普法办进行了推荐;根据省统一安排,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贵州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答等专项普法活动。

  三是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定期参加法治学习;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印发了《关于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的通知》,将“学宪法、讲宪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理论学习计划,纳入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厅党组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中认真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机关工作人员做到每人一本宪法手册,组织“宪法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依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印发了《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根据省相关部门要求,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并列入机关年度共性目标考核管理;将依法行政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晋升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召开了《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印发了《〈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办法〉宣贯方案》,并统一印制了《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保护办法》等宣传资料3万余册。充分利用第八个世界无线电日、无线电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以及重要考试等时间节点,积极衔接贵州旅游广播、贵州电视台、贵阳电视台等媒体,以广播、电视、“进校园、进社区、进设台单位”等形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无线电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无线电管理的关注度;加强民爆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全省492名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考核,489名通过了考核。印发了《关于全省民爆行业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在全系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学习。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在活动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积极向群众宣贯《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危化品及全民安全应急知识竞赛,我厅共200余人参加了答题。举办2019年贵州省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培训班,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加强监控化学品法律法规宣传,举办2019年贵州省禁化武履约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禁化武履约暨国际核查接待培训,组织开展了“4·29”国际禁化武组织日宣传活动;利用“5.5防治碘缺乏病日”开展食盐专营宣传,节选《食盐专营办法》部分内容,与省市场监管局、贵盐集团共同印制宣传单30万份,就食盐专营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以张贴节能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机关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召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省工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由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等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厅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中认真履行职责,人员、办公设施、经费等均得到保障,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把全厅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随时听取汇报,予以研究解决;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参加了省司法厅举办的法治督察培训;按要求第一季度向省政府和工信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情况,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厅负责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全年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我厅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形成工作台账;印发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开展了对二级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项考核;根据《机关二级部门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在厅机关二级部门目标绩效考评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占总评分10%。

  大力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牵头进行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政务服务网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等,运用平台开展随机抽查、网上办事、网上公开、网上征求意见,做好法治建设信息收集、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交换。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厅虽然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国家和省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尚不平衡。虽然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逐年提高,但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力量不足。我厅行政执法事项涉及行业专业性强,而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有限,导致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较少,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尤其无线电管理领域,受编制制约,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执法人员数量有限,县一级无机构和执法人员,与庞大的市场主体相比,执法人员欠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因工作多、任务重,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还不够。

  三、2020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配合做好商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加大法治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法治机关建设中新问题、新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加大法治培训和宣传教育的频度,提高培训质量,大力推进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根据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和换发,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继续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立法工作力度,着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推动《贵州省食盐条例》尽早出台,抓好《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修订起草、调研等工作,适应形势和工作需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登记备案等工作。

  六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务信息,强化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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