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现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7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无线电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民爆管理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升服务对象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
主要内容:根据《2024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厅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细化普法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普法对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4年5月中旬前。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主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责任部门:机关党办、人事教育处、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普法对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通过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主要内容: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会议和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具体工作通过培训开展法治学习,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
责任部门:产业政策与法规处、相关处室。
普法对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干部职工、服务对象。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主要内容:利用世界无线电日、“4·15”国家安全日、“4·29”国际禁化武组织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相关普法活动。
责任部门:无线电监督检查处、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办公室、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产业政策与法规处、机关党办,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局。
普法对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主要内容:按照《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案例。
责任处室:产业政策与法规处、相关处室。
普法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六)将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主要内容:在行政执法与管理服务过程中,做好行政相对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增强普法工作融合性、实效性,提升监管执法“温度”,把工作过程变成普法过程。
责任处室:无线电监督检查处、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等相关处室,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局。
普法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闵江涛。
六、责任处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产业政策与法规处罗壮丽;联系电话:8866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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