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5076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1-22 10:06:2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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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7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看(https://gxt.guizhou.gov.cn/zwgk/xxgknb/)。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5号,邮编:550004,电话:0851-886680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各类政策信息

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依法公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执法公示、人事任免和人事招考等信息。同时,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助企纾困、贵州制造、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为重点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作信息。2023年,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8条;行政许可数量483条,行政处罚0条;行业部门规范性文件14条;在微信发布信息2700篇,在微博发布信息2900篇;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有7件,以企业名义申请的有1件。其中6件申请公开信息,我厅不掌握,建议申请人向相关单位申请,答复内容中指明单位和申请渠道;1件申请公开信息中,我厅将所掌握的,我厅将所掌握能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于1件申请信息不明确的,去电提醒申请人补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交告知书》,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交,视为放弃申请。以上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理,无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推动决策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审查发布、政务咨询,管好政务信箱交流互动平台,全年回复网民咨询事项83件次、网民满意率92.8%,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提升。调整完善门户网站专设栏目,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发布精准。网站智能检索功能更加便捷精准。适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标注修改类型、有效性、保留和废止的文件数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全年在门户网站编发各类政务信息 2068条,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达 2370419人次。持续优化提升门户网站,删减冗余栏目,优化各类栏目8个。

2.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每天更新发布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信息、重点举措、工作成效、政策法规、贵州制造等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微信公众号关注数28816人,微博关注数31000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省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厅内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落细落小具体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导。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报送,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办公室每月对政府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省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六)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6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认真扎实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在指导办理、妥善协调、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三是严格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科学判断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平性、透明性、便捷性。四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五是持续开展《条例》宣传,不断巩固和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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