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44552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7-26 1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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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文字解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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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黔工信政法〔2023〕34号,下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提出,到2023年底前,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行政裁量权边界明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权责清单,我厅起草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对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事项制定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时,鉴于行政处罚裁量权涉及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适用较为复杂,起草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起草过程中,向省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两次向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及厅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并于5月18日—6月17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6月25日组织各派出机构负责人就文稿进行了讨论。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多次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经2023年第10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共对73项行政执法事项制定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主要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实施主体、时限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主要对违法行为、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处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主要对实施条件、程序、时限、实施主体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行政征收裁量权基准主要对征收程序、标准、缴纳时限、减征、免征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主要对条件、申请材料、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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