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9《公约》生效2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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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书写了新的历史。

为早日达成公约,1978年的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把化学武器公约谈判列为多边裁军谈判最紧迫的任务。此后,国际社会又进行了多次的努力。然而,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有关国家互相指责,谁也不愿履行销毁各自化学武器的义务,公约谈判步履艰难,进展甚微。直到90代初,国际形势剧变,公约谈判进程才出现转机并最终达成协议。公约有严格的核查制度,规定任何缔约国不得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任何拥有化学武器的国家应在10年之内全部销毁其所拥有的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缔约国应负责销毁其遗留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实现公约这些宗旨有助于维护国际安全与和平,彻底消除化学战的威胁。

经过长达24年的谈判,《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约大会于1993年1月13日下午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来自世界120多个国家的外长或政府代表出席了会议,其中大多数国家在公约上签了字,中国外长钱其琛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签字。《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多边裁军协议,涉及到全面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具有大规模杀伤力的化学武器。公约的达成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新的希望,人类朝着无化学武器世界的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2022年贵州省禁化武办履约工作计划

一、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按时准确完成年度宣布,督促指导履约企业完成年度宣布和预计宣布工作,督促企业在发生停产关闭时及时变更宣布情况,并妥善保存必要资料。做好接受现场视察准备,坚持平战结合,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接受视察工作预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省市县协同,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做好应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认真编制《视察情况介绍》,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加强禁化武普法宣传

认真开展履约法规普法工作,将《公约》《条例》《细则》宣传融入履约和监管工作各个环节并贯穿始终,以履约相关企业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和深度,认真开展国际禁化武组织日宣传,围绕《公约》宗旨目标,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新型媒体和社交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灵活多样的4月29日国际禁化武组织日宣传活动。

三、举办禁化武履约培训班

组织各(市)州禁化武履约部门和履约企业参加培训,邀请专家对年度宣布、接受国际视察准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监控化学品管理及行政许可、监控化学品基础知识、禁化武履约工作和接待国际核查等内容现场授课。

四、加强履约专家队伍建设

拟从化工协会、学会、院校,化工企业抽选专家,组成贵州履约专家库,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抽出部分专家走访履约企业多、履约经验丰富的省份交流和学习

五、开展全覆盖式摸底调查

由市(州)禁化武办和履约专家组成专家组,赴贵州省各地区进行监控化学品摸底调查。

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邀请监控化学品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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