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贵州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州)减负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2024年第3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会同相关单位对《贵州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行了优化调整,现予公布。
请涉及保证金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清单外一律不得收取。下一步,目录清单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