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工信办〔2025〕3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厅编制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2025年第18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处室在提请厅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履行法定程序情况列入我厅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处室要按照《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要加强对承办处室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附件: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20日
(此文公开发布)
附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处室 |
拟决策时间 |
1 |
《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科技处 |
2025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