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发区条例(修改)》 立法工作启动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2026年3月10日,《贵州省开发区条例(修改)》立法起草小组会议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标志着该条例的修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贵州省开发区条例》自2012年颁布施行以来,为规范我省开发区建设、管理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我省开发区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对现行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十分必要。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已将《贵州省开发区条例(修改)》列入2026年正式立法项目。为推进相关立法工作,2026年3月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共同成立《贵州省开发区条例(修改)》立法起草小组。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围绕《条例》修改的方向、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下一步立法起草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启动《条例》修改工作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发区改革部署、完善开发区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引领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要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穿《条例》修改全过程。《条例》修改既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改革要求,更要着力破解当前制约我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制度规范,使《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条例》修改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精准把握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突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要求,确保《条例》内容紧扣经济发展主旋律,为开发区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二要对标对表中央最新精神。深入研究领会国家关于开发区、产业发展等的最新改革部署和政策导向,以及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等,确保《条例》修改的政治方向和内容与时俱进。三要处理好法规间论证衔接。既要借鉴其他省份开发区立法的先进经验,也要加强与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充分衔接,维护法制统一,避免冲突。四要推动好政策好经验入法。将近年来我省开发区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做法,特别是落实“30条”改革举措的经验成果,系统梳理并固化为法规制度。五要增强立法调研的针对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精心选择调研地区和对象,真正把制约发展的难点、痛点找准,将调研成果更好转化为制度设计。六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抓住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这两个关键环节,科学确定对象和范围,拓宽渠道,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开发区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凝聚立法共识。七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起草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

此次《条例》修改,旨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长期困扰开发区的制度瓶颈,推动开发区管理从“政策驱动”向“法治引领”加快转变,切实提升全省开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在新征程上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 微信 微博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