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传达学习徐麟书记、李炳军省长、郭锡文副省长对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批示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敖鸿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黔南州、贵安新区、开阳县、六枝特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高新区、习水经开区、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同志及省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发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围绕奋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抓好市、县工业主导产业及“一图三清单”,深入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型工业化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贵州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为贵州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新型工业化的战略定位,牢牢锚定新型工业化的总体目标,切实把握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原则和工作方法,不断激发奋进之志、增强奋进之力、彰显奋进之为,切实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际行动中,奋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工业战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型工业化关键任务,集中力量建设“六大产业基地”,明确市(州)工业主导产业,逐一编制实施“一图三清单”,大力推动开发区改革发展,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招引,强化企业梯度培育,抓好产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抓牢绿色安全发展,推动工业经济稳步回升向好,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取得积极成效,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是贵州发展的战略所系、根基所在,始终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的方方面面,坚持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在开放的旗帜下抓工业,坚持推动“两化”“两业”深度融合发展,同心协力大抓工业、大兴工业、大干工业,奋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实现新突破,为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
会议强调,2024年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奋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一是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及早行动抓好一季度“开门稳”,抓好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持续优化运行监测协调,紧盯关键环节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锚定“3533”重点产业集群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富矿精开”要求,围绕“一图三清单”加快推动市(州)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三是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实施,狠抓产业链招商,加强项目要素保障,以高质量项目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四是着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向科技要产能”行动,支持企业围绕优势产品狠抓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五是扎实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深入抓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持续支持贵安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开发区在产业发展上的支撑和牵引作用。六是培育壮大优强工业企业队伍,持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全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七是深入推进工业绿色安全发展,加快工业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大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抓牢抓实工业行业安全生产。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专业本领,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方式,全力以赴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有关金融机构、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应邀请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