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材料是关乎建筑物质量品质、寿命安全、节能防水和防灾减灾的基础建筑材料。近年来,我省墙体材料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成效显著,正加速向无害化资源化消纳固体废弃物、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绿色功能产业转型。但我省墙体材料行业生产集中度低,全员劳动生产率不高,日渐成为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短板。因此,2020年10月22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现就《规范条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
为什么要出台《规范条件》?
答:
早在2014年6月30日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发布了《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对规范全省墙体材料行业管理、遏制无序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等效果显著,但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全省经济发展模式已从强调集约化、规模化向质量效益转变,原规范条件中部分内容已经不太适应当前及今后我省墙体材料工业发展要求。
例1:原规范条件中:“(三)砖类 1.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烧结空心砖、烧结保温砖、烧结复合保温砖、烧结路面砖、须采用55型以上成型砖机、人工干燥、自动码卸坯、4.6米及以上断面隧道窑、电脑温度检测设备、单线生产规模6000万块标砖及以上规模”。隧道窑4.6米指标规定不科学,对于焙烧质量的控制,隧道窑长度更为重要。
例2:原规范条件中:“(二)砌块类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采用的成型主机功率为40KW以上,振动频率55HZ以上,振幅为1.2~1.5mm,同时采用自动计量配料、人工养护(包括太阳能养护),机械码坯系统,生产规模单机单板年产规模6万立方米及以上。”中“人工养护”概念不清,按照这个条件建设的生产线不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低下,客观上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利于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另外,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职业安全防护、能源节约、产品质量等要求在新时期也相继提高,原规范条件中相应条款也应及时修订。
基于上述原因,重新修定了《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规范条件》。
问:
新出台的《规范条件》有何特点?
答:
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的大背景下,《规范条件》总体上更加突出引导高质量发展、完善管理机制的政策主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策定位:“推进供给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供给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墙体材料产能的无序扩张得到有效遏制,进入了提升发展质量的新阶段。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墙体材料行业发展的重点。《规范条件》将“推进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政策定位,顺应时代的变化,符合当今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政策范围:针对建成企业的引导性文件
《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墙体材料企业,是对稳定运行一年以上项目的评估和认可,不再把新建企业纳入规范的范围,强调其作为促进技术进步和规范行业发展的引导性作用,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仅作为金融机构或地方政府对相关项目进行支持的参考依据。
三、体系设置:既保持了延续性,又体现了先进性
对照2014年版规范条件,《规范条件》的整体框架没有改变。由于不再涉及新建项目,除将2014年版的 “建设条件和项目布局”等前置性要求改为“总体要求”之外,把原规范条件的三、四、五条合并为质量、工艺和装备,分别为 (三)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四)环境保护,(五)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六)规范管理,(七)附则等,共计七个部分,保持了规范条件的延续性。同时,为体现规范条件的先进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经济指标的设置进行了修改,提高了整体要求水平,且更加突出创新、绿色发展理念;另外,进一步强调市场化手段的运用,在质量、能源、环保、安全等环节都提出了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并鼓励企业开展第三方认证,旨在通过专业化的源头管理,提升企业自身的质量、安全、环保水平。
问:
《规范条件》制定的原则有哪些?
答:
修订工作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新要求和行业发展新形势为出发点,立足产业现状特点,充分考虑未来发展趋势,重视发挥市场作用,有效引导墙体材料行业向规范化、绿色化、智能化和高质量方向发展。重点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明确管理定位,确定规范条件为引导性文件,以鼓励引导为主,不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性和强制性;
二是强化绿色可持续发展要求,重点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及安全、环保水平,鼓励自动化、智能化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地方主管部门、行业机构等各方作用,调动企业能动性。
问:
修订过程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
我们在修订过程中,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单位专家,对墙体材料企业进行了广泛调研,对我省墙体材料工业现状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管理制度、技术发展等情况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规范条件》初稿,多次组织行业典型企业、专家等座谈研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完成社会公示。最终发布的《规范条件》是充分汇集各方意见并达成共识的结果。
问:
《规范条件》的主要目标有什么?
答:
1、促进我省墙体材料高质量发展
以优质、节能、环保、绿色的墙体材料作为发展的基本 目标,全面提升墙体材料的整体水平。在利用建筑废料和工业固废生产墙体材料的工艺技术、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方面不断创新,推动行业向先进制造迈进。
2、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建设大型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鼓励企业间多种形式的兼并重组,形成一批产品质量较高、规模优势明显技术装备先进的骨干企业 。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对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工艺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符合建筑市场需求等落后产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问:
推进墙体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
一是依法加强管理。相关部门将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节能降耗、水土保持、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明确有关要求。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大型骨干项目建设。运用综合标准依法淘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二是实施标准引领。加强墙体材料标准体系建设,围绕产品、装备、检测、环保、节能、安全等关键环节,建立更高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墙体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墙体材料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发布行业发展报告。发挥好行业中介机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反映企业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
问:
对《规范条件》如何规范管理?
答:
对墙体材料行业企业规范条件的申请、审核、公示流程以及取消条件均进行了规范,细化了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特别增加了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企业报告进行复审的环节,以及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的要求,程序更加完善,要求更加严格;同时,明确了每年审核的时间安排,体现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和常态化管理的理念,将对提升企业持续对标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的主动性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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