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82970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12-29 14:58:1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2022年度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3﹞1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对2022年度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工信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摘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省工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拨付及使用情况

1.省工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拨付情况

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为60000万元,2022年5月调减2900万元用于新增入规工业企业奖补,2022年8月调增10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规模为157100万元。

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共支持392个项目(企业),专项资金分7个批次下达,共下达156893万元,其中:省本级资金8520万元,省对下资金148373万元。2022年省级层面的专项资金拨付率为99.87%。

2.省工信专项资金兑付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实际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共120889万元。其中:省本级拨付共8035万元,到位率94.30%;省对下共拨付112854万元,到位率76.06%。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拨付到位的120889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103496.0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5.61%(其中:省本级共使用7498.13万元,资金使用率93.32%;省对下共使用95997.93万元,资金使用率85.06%)。

(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1.省工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情况

2022年度省工信专项资金共支持392个项目(企业),项目实施分类及资金占比见下表:

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分类情况表

序号

分类

资金下达文件

实际支持项目

项目数(个)

资金量(万元)

项目数(个)

资金量(万元)

项目数占比(%)

资金占比(%)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88

20368.23

101

23788.2

25.77%

15.16%

2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测评

45

15000

36

12200

9.18%

7.78%

3

科技创新

93

7300

87

5824

22.19%

3.71%

4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

24

5000

24

5520

6.12%

3.52%

5

工业龙头企业奖励

20

4200

20

4200

5.10%

2.68%

6

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60

3222

62

3558

15.82%

2.27%

7

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发展项目

2

1155.57

2

1155.57

0.51%

0.74%

8

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运行经费

5

597.2

5

597.2

1.28%

0.38%

9

会议会展经费

1

50

1

50

0.26%

0.03%

10

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54

100000

54

100000

13.78%

63.74%

合 计

392

156893

392

156893



2.省工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22年度省工信专项资金392个项目中,除以奖代补和特定项目外,以项目方式开展实施的项目共205个。截至2023年6月30日,按计划时间完成(或按计划正在实施)的项目共158个,占比77.03%,项目延期还在实施(或延期完成)的项目47个,占比22.93%。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度省工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有7项,5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占比71.43%;2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占比28.57%。绩效指标有22项,10项指标全部完成,占比45.45%;3项指标基本完成,占比13.64%;7项指标大部分完成,占比31.82%;2项指标未完成,占比9.09%。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核查与项目库管理系统查询、实地踏勘、调研座谈、线上无记名问卷调查等方式,对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进行了客观的评价。

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76分,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2022年度省工信专项资金推动了工业倍增行动的实施,在疫情防控、经济下行、市场需求疲软等诸多困难情况下,持续加快培育壮大了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推进了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增强了产业园区集聚能力,建成投产一批重大项目,推动了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工业经济占比达27.2%,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25.5%,为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强力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2022年度省工信专项资金也存在部分市县资金拨付不到位,一些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验收滞后,项目管理还有缺失,个别绩效指标未完成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科技处预设验收考核目标,有效推进科技创新项目实施

科技处针对当前项目验收制度的不足,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了科技创新项目验收工作。在已有项目绩效目标的基础上,与项目实施单位预设置项目验收考核目标,在确认项目总投资及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明细和项目建设工期的基础上,细化明确了项目建议需完成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具体的质量指标及效益指标等,引导企业按照目标要求抓好项目建设。通过新设立的企业绩效目标表,既能有效提取和分析经济效益数据,又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确保项目实施后有效果。

(二)毕节市工信局强化过程管理,逐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毕节市工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强化过程管理,从源头严把项目申报关,通过对申报项目的层层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过程中通过绩效目标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强化项目调度服务,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重大项目实施倒排工期推进,积极梳理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三)开阳经开区夯实“贵人服务”基础,快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开阳经开区通过重大项目包保服务及综合协调等八大机制保障,严格按专项资金支付要求,由管委会(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根据项目进度直接拨付到具体实施项目的最终收款单位,2022年快速推进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夯实“贵人服务”工作基础,为园区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实施创造了条件,园区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四、存在问题

(一)政策制度方面

1.省工信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指导性还有不足。随着新型工业化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原验收管理规定已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在2022年具体实施中,项目验收情况不理想,一是项目验收滞后;二是已验收项目中,均不同程度存在验收材料、验收组织、验收意见及结论等规范性不足的情况。

2.“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测评”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拨付标准不够细化。该奖励资金无相关制度进行明确和细化使用范围及拨付标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一定“模糊”或非规范的情况。一是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边界不清晰;二是部分县区财政拨付其资金标准尺度不一。

3.当前的省工信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有缺失。原管理规定更多是对业务处室的事前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而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较少。其暂行规定未对市州及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监管要求,不符合省级、市州、县区事权划分原则,也不利于项目全生产周期管理。

4.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覆盖内容还不全面。一是2022年省工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未对项目申报提交绩效目标表进行要求,不符合“谁提出项目、谁设置目标”和“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纳入项目库”的规定。二是以奖代补项目除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项目外,申报指南都未对项目申报作出要求,项目库管理系统中无这些项目资料。

5.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无项目建设实施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无财务管理制度。本次绩效评价现场核查的项目中,有8家项目实施单位无项目建设实施的相关管理制度,有2家项目实施单位未提供其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市县对专项资金及时和足额拨付还有不足。市县的省对下资金及时拨付和足额拨付有不足,截至2023年6月30日,省对下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11285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76.06%。

2.项目实施单位对省工信专项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还有不足。大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对省工信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普遍将专项资金与自有资金或其他资金混同使用,不能区分其专项资金支出。

3.个别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合规性不足。个别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资金支持的用途,贴息支持的资金未用于支付银行贷款还息,而用于设备购置。一些项目管理单位未能提供专项资金支付的任何资料,也无专项资金支付的说明。

(三)项目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组织实施及时性不足,存在项目延期的情况。2022年完全按项目方式组织实施的205个项目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存在延期的有47个,占比22.93%。

2.部分已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已验收项目规范性也不足。一是已完工项目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滞后。二是已验收项目的验收规范性也有不足。

3.部分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现场核查的项目中,有16个项目存在项目延期,其中一个项目存在项目建设内容有调整,但都无相关调整变更报备及审批手续。有11个项目资料缺失较多、零乱,有3个项目资料有一定缺失。

4.部分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不好。本次绩效评价现场核查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19个有明确投资金额的项目中,有11个项目投资完成率低于80%,占比57.89%,其中:5个项目投资完成率在70%—80%;有2个项目投资完成率在30%—50%;有2个项目低于30%;有2个项目未能提供出项目相关投资材料或投资数据。在市州提供的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中,有1户企业申报项目总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较大(仅达到23.49%)。

(四)绩效管理方面

1.个别市州及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强。个别市州及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缺乏了解,绩效理念和绩效责任认识不清,未认识到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也是其权责和范围应做的工作。本次绩效评价,个别市州未按时提交材料,且提交的材料质量较差。

2.部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编制合理、正确性有不足,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无绩效目标。省级各领域(切块)资金层面,个别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资金规模匹配性还有不足,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科学合理。具体项目层面,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无约束力,与企业项目实际内容不相关,指标值设置不正确等。

3.部分市州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有不足,县区未能衔接将绩效目标分解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有7个市州(除毕节市、六盘水市外)在向县区下达资金文件时,共有16次未对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分解(遵义市对所有批次的区域绩效目标都未分解),而是将市州区域绩效目标直接转发到县区。

4.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无绩效目标表或绩效自评表。本次抽样现场核查44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提供绩效目标表,占比31.82%;有13个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提供绩效自评表,占比29.55%。现场核查发现,个别项目在其市州工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文件时已有该项目绩效目标,但该实施单位还不知晓。此外,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发展项目无绩效目标表。

四、相关建议

(一)政策制度方面

1.及时快速,完善出台符合时宜省工信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细化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验收管理责任,明确验收内容、验收依据、验收组织、验收程序、验收结论及验收结果应用等,让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验收管理办法中还应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对项目验收的申请等。

2.调研分析,细化和明确“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测评”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和拨付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对“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测评”奖励资金进行调研分析,明确其奖励资金必须用于开发区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范围,并明确资金拨付时间节点。

3.立行立改,修订出台省工信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省、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具体职责,从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项目建设实施进度,项目调整变更及验收,项目终止等进行细化监督要求,让市县工信主管部门知晓要求、统一标准、信息对称。通过压实和发挥市州及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作用,形成上下一盘棋,共同夯实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最终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达成。

4.分析论证,完善省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按照“谁提出项目、谁设置目标”和“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纳入项目库”的要求,在申报指南中明确项目申报时同步提交项目绩效目标表。同时,申报指南中对以奖代补项目入库作出要求。

5.督导帮助,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采取督导帮助的方式,到项目实施单位采取点对点的指导,从增强其管理意识和企业发展及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角度着手,指导企业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求企业对其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二)资金管理方面

1.多措并举,促使省工信专项资金及时和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一是通过出台监督管理制度压实市县工信主管部门责任,做好省工信专项资金的常态化监控工作。二是根据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贵州经济发展战略明确的新型工业化任务,争取将省工信专项资金作为省级直达资金管理。三是对市县财政尚未分配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省工信专项资金,予以收回省级财政。

2.加强培训与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的指导和培训,让其了解和掌握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的方法,杜绝用某项支出代替各口专项资金支出的情况,防止和避免出现套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3.严格要求和加强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一是属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通报和督导,限定时间要求其完成整改。二是市县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对专项资金及时规范做账和规范使用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加强监管,及时调度,推动项目尽早实施。一是尽早修订出台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市县工信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二是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属地项目的监督管理;三是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度和服务,尽力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及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一是尽快完善出台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让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知晓验收要求和标准;二是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切实履行项目验收责任,及时规范组织完成项目验收。三是将单位(企业)完成项目验收作为单位(企业)今后申报专项资金的必备条件。

3.加强跟踪督导,要求企业规范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一是涉及调整变更的项目,要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调整变更手续。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实施管理、督促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归档等进行要求。三是对项目资料不完备的企业,要求重新系统整理项目资料归档备查。

4.明确要求,大力抓好项目投资完成。一是要在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约束的规定。二是市县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过程监督,通过绩效运行监控等,提醒和督促企业加快项目投资进度。

(四)绩效管理方面

1.加强宣贯培训,增强各级工信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让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准确理解《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并按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培训学习,正确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提高绩效目标及指标编制能力,从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清晰明确设置绩效指标,精准设立正确的指标值入手,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将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落到实处。市州和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是区域绩效目标分解的责任人,在每次下达或转发上级资金文件时,必须将区域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此外,要从源头上要求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时同步编制上报绩效目标,奠定后期分解绩效目标的基础。

4.加强辅导指导和审核,抓好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申报和事后绩效自评。一是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正常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要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表编制、绩效自评表填写,进行辅导和指导及审核。三是组织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表填写的培训。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按照《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黔财绩〔2020〕13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问题整改,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开。财政应根据政策导向,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对省工信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全力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贵州经济发展战略任务、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建议省财政厅将省工信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省级直达资金管理,确保省工信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实现工信专项资金在带动社会投资、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实现工业倍增行动、稳定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预期效益。

上一篇:
下一篇: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