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35445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2-14 16: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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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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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对2021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摘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的2021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14,000万元,省级层面分4个批次下拨市(州)及省属项目有关单位(企业),2021年6月底前拨付资金为8,308万元,占比59.34%,2021年9月底前拨付资金为14,000万元,占比100%。据全年数据统计,省级层面已全额进行了拨付,资金拨付率为100%,预算执行率为100%;市(州)层面资金拨付率为42.22%,预算执行率为97.94%。

2021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344个项目,项目类型主要有: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星光培训”及“人才培育工程”项目和综合管理项目等。据全年数据统计,按计划时间完成项目273个,占比79.36%;延期完成项目24个,占比6.98%;正按计划实施项目28个,占比8.14%;未完成项目19个,占比5.52%。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绩效评价分别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对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2021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0.78分,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其中:决策得分13.10分,得分率81.88%;过程得分17.85分,得分率89.25%;产出得分23.98分,得分率92.23%;效益得分35.85分,得分率94.34%。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加强了贵州省中小企业的培育,调动了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呈现出了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动力增强、营收增长的良好态势,为贵州省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项目也存在绩效目标管理有欠缺、部分市(州)县(区)资金拨付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延期和验收不及时等问题,项目在2021年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在吸纳就业人数、利润增长上还有不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制度方面

1.省级层面政策制度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2021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未对项目绩效目标做出要求;二是项目的分类审批程序及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未进行明确和细化。

2.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未规范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市县未对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一是总的拨付资金量不理想,黔东南州、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的市县财政2021年未拨付专项资金,其他市(州)除遵义市和贵阳市外,拨付的专项资金也不多;二是拨付时间不及时,2021年最后两个月拨付的资金为全年实际拨付资金的三分之一。

2.第一批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第一批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21年6月23日才下达,市(州)基本是在2021年7月底和8月初才对省第一批资金进行安排。

3.专项资金的拨付方式不一致。一是市(州)对专项资金拨付方式不一,有市(州)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市(州)拨付到县(区)再由县(区)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的。由市(州)拨付到县(区)再由县(区)拨付的,除贵阳市外,基本拨付都不理想;二是项目资金具体拨付方式不一,有一次性拨付资金的,有按进度拨付资金的。一次性拨付资金不利于推动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也不利于资金安全。

4.个别项目实施单位财务账务处理不及时。一些项目实施单位虽形成资金支付,但没有及时进行财务做账。

(三)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及时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还有不足。一是部分项目组织实施的及时性不强;二是各类型项目验收明确性不足,部分项目未及时完成验收。

2.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规范实施及管理。一是部分项目实施时间调整,无相关报批备案手续;二是个别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差异较大,未履行相关调整备案程序。

3.项目库管理系统中,部分项目申报资料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主要是《资金申请报告》中无绩效目标等。

4.项目库管理系统功能运用还不充分。一是项目绩效管理还未嵌入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同步开发使用;二是项目过程监督管理和项目验收管理没有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实施使用。

(四)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不合理及有缺失。省级层面,编制的个别绩效目标合理性还有不足,个别绩效指标值设置过低、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正确。抽样项目中有61.90%的项目没有编制绩效目标及指标。

2.部分市(州)下达项目资金时未分解绩效目标。贵阳市、毕节市、黔东南州未随同市(州)下达的资金文件分解下达县(区)(或项目)绩效目标。遵义市未下达资金文件,无正式明确的绩效目标分解。

3.个别产出和效益绩效指标未能如期完成。项目产出中,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指标有不足。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效益中,吸纳就业人数增长率低于上一年度,中小企业利润增长率出现了负增长。

四、相关建议

(一)政策制度方面

1.研究分析,与时俱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一是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将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为必备申报材料;二是建立细化的项目分类审批及监督管理制度;三是制订项目细化分类验收管理办法。

2.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备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在申报指南和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将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制度要求为项目申报必须提供资料。

(二)资金管理方面

1.及时督促,必要时督办市(州)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对拖延专项资金拨付且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省财政厅,共同对该市(州)下督办函,要求限期拨付专项资金。

2.提前谋划,及时安排和下达省级资金。主管处室要提前筹备和安排好年度的工作,超前做好项目库储备,力争在每年的一季度末或二季度初就能完成第一批专项资金的下达。

3.调研了解,统一专项资金拨付方式。一是探索专项资金统一由市(州)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并将市县资金拨付及时情况作为专项资金分配因素法予以考虑;二是建议专项资金采取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4.规范管理,及时完成财务账务处理。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的监督,要求必须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并及时做账。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多措并举,推动项目尽早实施和及时验收。一是及时协调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实施;二是及时督促做好调度和服务;三是出台具体的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2.强化执行,严格按规定和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市县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执行力,加大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予以纠正并督促按计划完成。

3.严谨细致,做好项目库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一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完整无误地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提交申报资料;二是市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做到准确无误审核项目申报资料。

4.开发利用,充分发挥项目库管理系统的功能。探索分步、分期将项目管理全过程纳入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从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到绩效自评,从项目申报审核到项目监督调度、项目调整、项目验收等,都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予以体现。

(四)绩效管理方面

1.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和指标。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各级主管部门要在系统内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宣贯,并组织开展绩效目标及指标编制知识的针对性培训,必要时开展上门辅导和专项指导。

2.将绩效目标分解落到实处。首先做好绩效目标的“先上”,在项目申报环节就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先填写好项目绩效目标,下达资金时,在前期申报有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行“后下”,做好绩效目标的层层分解下达。

3.推进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全面完成。要正视产出和效益绩效指标未完成问题,要通过查找自身不足,从提前预判、前瞻性考虑和谋划着手,从提升管理来促使项目如期完成既定的产出和效益。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按照相关规定,应根据政策导向,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对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21〕10号)的要求和部署,建议省财政增加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给予财政资金重点支持。

针对部分市县不能及时拨付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前中小企业获得感不明显、发展信心有所削弱的情况,建议省财政厅将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省级直达资金清单,使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实现专项资金在带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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