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黔经信园区〔2018〕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高质量发展
综合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园区发展质量,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建立健全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发挥产业园区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的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源利用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为根本,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强力助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通过完善考评、分类指导、综合施策,集中资金支持,强化政策扶持,实现重点园区示范引领、优进劣退,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县(市、区)和各园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考评原则
坚持全面性和导向性相结合、经济发展和工作推进相结合、功能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集中考评和日常监测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年度动态考核评价,确保考评过程科学。
三、考评对象
2013年以来纳入省级调度的产业园区(名称有变化的适时调整)。
四、考评内容
考评分为年度综合考评和单项工作考评两部分。
(一)年度综合考评
1.考评内容为产业园区年度建设发展情况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于年初对上一年度情况进行考评。
2.根据发展现状,将全省产业园区分两个类别考评:重点园区为上年度综合考评前50名的园区或工业总产值50亿元以上的园区;成长园区为上年度综合考评50名之后或工业总产值50亿元以下的园区。产业园区有以上两种情形的就高分类。
3.考评指标体系包括建设发展、专项工作和奖励加分三部分,考评总分100(+10)分。
4.建设发展考评指标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合计80分。共性指标涵盖全省产业园区,设置发展规模、发展质量2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分值65分;个性指标中,针对重点园区创新开放方面设置5个单项指标,针对成长园区功能完善方面设置3个单项指标,分值各为15分。各单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园区年度发展水平考评分值。
5.专项工作考评总分为20分,涵盖全省产业园区,设置规划编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经营公司、监测统计等6个单项指标。综合各产业园区所报年度考评材料和现场考评情况,由园区报送材料,考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情况打分,各单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园区年度专项工作考评分值。
6.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认定或授牌和新增上市企业的产业园区给予奖励加分,累计最高分为10分。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园区、“两化融合”示范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清洁生产示范园区等国家级表彰、认定或授牌的产业园区,一项加2分;对获得省级表彰、认定或授牌的产业园区,一项加1分;产业园区新增上市企业加1-4分。一个园区具备国家级和省级同一项认定的按国家级计分。
7.对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发生较大环保、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园区予以扣分,每发生一次扣2分,累计最高扣分达10分的园区直接排名所属类别末位。
(二)单项工作考评
1.考评内容为产业园区单项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上年度及本年度情况进行考评。
2.考评指标体系分为绿色发展、开拓创新、产业集聚、特色产业、融合示范和进步突出六类。
(1)绿色发展奖: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维护等某一方面成效显著;围绕主导产业的绿色发展产业规划或工作方案较为完善,形成集约发展的产业模式或经验,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2)开拓创新奖:支持和鼓励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成效显著;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方案,形成人才激励机制;创新招商引资、引智模式,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效应;“千企改造”、“星光行动”工作开展较好;持续推进信息、金融、技术、研发、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建设,在某一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产业集聚奖:主导产业较突出,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带动性强,比较优势明显;形成了围绕龙头企业的产业体系或形成了同类产业企业聚集效应;产业集聚发展规划或工作方案较为完善,产业集群在领域内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
(4)特色产业奖:依托资源禀赋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或“无中生有”创建并规模化特色产业,形成特色发展的产业模式;特色产业较突出,比较优势明显;在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效应明显。
(5)融合示范奖:产城融合发展成效明显;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较好,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较高;军转民、民参军企业发展加快,产业发展向好;与旅游、农业、特色食品、休闲、康养、大数据等产业融合较好,模式经验有复制推广价值;产业扶贫、产业脱贫成效明显,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创业致富。
(6)进步突出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州)决策部署,紧扣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战略导向,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培育、要素保障、“双千工程”等某一方面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进步明显。
五、考评程序
(一)自评自报。全省产业园区对照考评体系进行自评,填报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表,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形成年度考评材料,并根据当年下发的考评通知时间要求,及时报各市(州)经信部门,提供材料需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或签署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组织初审。各市(州)经信部门对产业园区上报的考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连同园区考评材料一并上报省考评领导小组。
(三)考核评价。省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市(州)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依情况对部分产业园区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在指标评价和实地考评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考评结果。
(四)批准发布。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由省考评领导小组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通报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抄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协,抄送省直有关部门;单项工作考评结果由省考评领导小组通报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
六、激励约束
(一)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排名,每年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对重点园区前30名、成长园区前10名、增比进位前进名次较多的园区,以及单项工作表现突出的园区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和专项资金奖励,奖励可累加计算。考评分值未达到本档次最低分的,奖励资金降低一个档次。
1.重点园区:年度综合考评1-5名,且考评分值90分以上的园区,每个园区奖励1000万元;6-15名,且考评分值80分以上的园区,每个园区奖励600万元;16-30名,且考评分值70分以上的园区,每个园区奖励400万元。
2.成长园区:年度综合考评1-10名,且考评分值80分以上的园区,每个园区奖励300万元。
3.增比进位:年度综合考评前进名次较多的园区,每个园区奖励100万元—200万元。
4.单项工作:对单项工作表现突出的园区奖励100万元—200万元。
(二)对本年度出现重大安全或严重环保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其他一票否决事项的产业园区取消评选考核资格。
(三)重点园区的后三名在下一年度调度中下降一档,纳入成长园区调度,成长园区前三名在下一年度调度中前进一档,纳入重点园区调度。
(四)新申请纳入省级调度的产业园区,按照考评标准,达到上年度成长园区考评平均分值的,可以纳入监测调度,参加下一年度的发展调度和综合考评。
(五)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市(州)经信部门,从园区专项资金中,给予相应奖励。市(州)经信部门上报自查报告和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严重不符的,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实施
(一)全省产业园区考评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成立省考评领导小组,制定考评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组织考评。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估过程可委托第三方执行。
(二)各市(州)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组织好考评工作。
(三)本办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贵州省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增比进位”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黔经信园区〔2013〕30号)自行废止。
附件:1.贵州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水平评价指标
2.贵州省产业园区专项工作推进考评表
3.贵州省产业园区加减分考评表
附件1
贵州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水平评价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分值 |
评价办法 | |||
1 |
共性指标 (65) |
发展 规模 (25) |
规上企业 |
集中度 |
4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规上企业占当地规上企业比例最高值或规上企业数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实际比例或增幅) | |
2 |
同比增速 |
3 | |||||
3 |
规模工业总产值 |
绝对值 |
3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工业总产值最高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工业总产值或增幅) | |||
4 |
同比增速 |
3 | |||||
5 |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
绝对值 |
3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最高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或增幅) | |||
6 |
同比增速 |
3 | |||||
7 |
工业总产值占所在地工业总产值比重 |
绝对值 |
3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比重最大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比重或增幅) | |||
8 |
同比增速 |
3 | |||||
9 |
发展 质量 (40) |
工业用地地均产值 |
绝对值 |
4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地均产值最高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实际地均产值或增幅) | ||
10 |
同比增速 |
3 | |||||
11 |
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绝对值 |
4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投资强度最高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实际投资强度或增幅) | |||
12 |
同比增速 |
3 | |||||
13 |
规模工业增加值 |
绝对值 |
4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工业增加值最高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实际工业增加值或增幅) | |||
14 |
同比增速 |
3 | |||||
15 |
千企改造 |
工业产值增幅 |
2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纳入“千企改造”名单企业工业产值最大增幅或技改投入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实际增幅) | |||
16 |
技改投入增幅 |
2 | |||||
17 |
“专精特新”企业数 |
3 |
达到基本值得基本分,高于基本值每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得3分;低于基本值的同比例扣分。 | ||||
18 |
税收贡献 |
绝对值 |
2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税收最高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税收或增幅) | |||
19 |
同比增速 |
2 | |||||
20 |
招商引资 |
绝对值 |
2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最高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或增幅) | |||
21 |
同比增速 |
2 | |||||
22 |
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含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 |
2 |
达到基本值得基本分,高于基本值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得2分;低于基本值的同比例扣分。 | ||||
23 |
获得省级工业节能产品认定产业园区企业数 |
2 |
达到基本值得基本分,多于基本值1家加0.1分,最高得2分;低于基本值的同比例扣分。 | ||||
24 |
个性指标(15) |
创新开放(针对重点园区,15) |
产业园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产业园区经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绝对值 |
3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最大值或最大增幅,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的值或增幅) | |
25 |
同比增速 |
3 | |||||
26 |
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占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 |
3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最高比重,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比重) | ||||
27 |
出口总额及增幅 |
3 |
达到基本值得基本分,高于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加0.3分,最高加1.5分;低于平均增幅的同比例扣分。 | ||||
28 |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 |
3 |
计算公式:得分=b÷a×权重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a为此类产业园区中利用外资金额最高值,b为所考评产业园区利用外资金额) | ||||
29 |
功能完善(针对成长园区,15) |
新开发面积 |
5 |
达到基本值得基本分,高于基本值500亩加0.5分,最高加2.5分;低于基本值的同比例扣分。 | |||
30 |
基础设施投入及增幅 |
5 |
达到基本值得基本分,高于基本值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2.5分;低于基本值的同比例扣分。 | ||||
31 |
新增公共服务平台数 |
5 |
达到基本值得基本分,高于基本值1个加0.5分,最高加2.5分;低于基本值的同比例扣分。 |
备注:1.产业园区发展水平评价指标采取计分法进行量化考核。2、基本值指所考评指标的当年全省产业园区平均值或依据实际设定的达标值。
附件2 |
|||||||
贵州省产业园区专项工作推进考评表 | |||||||
序号 |
考评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实际完成情况 |
提供相关材料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1 |
规划编制 |
4 |
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完成编制并批复(或审查通过)。 |
完成1个得2分,每项只完成编制未批复得1分,未编制不得分。 |
产业园区提供有关材料佐证。 |
||
2 |
安全生产 |
4 |
1.产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制度等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2分)。 |
1.缺1-2项扣0.5分,缺失2项以上得0分。 |
产业园区提供的年度自查报告和其他支撑佐证材料,所在市或县安监主管部门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
||
2.是否存在各级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正当理由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情况(1分)。 |
2.不存在或整改到位得1分,有正当理由正在逐步改善得0.5分,有隐患且无正当理由逾期整改不到位0分。 |
||||||
3.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情况(1分)。 |
3.不存在得1分,存在0分。 |
||||||
3 |
环境保护 |
4 |
1.产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应建尽建及配套管网的全覆盖)(1分)。 |
1.环保设施满足环保要求且达标排放1分,不健全或未达标排放0分。 |
产业园区提供年度自查报告和其他支撑佐证材料,所在市或县环保部门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
||
2.产业园区环保监管,环境风险防控、环境信息公开等措施是否到位(1分); |
2.措施到位1分,不到位0分。 |
||||||
3.产业园区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1分)。 |
3.达标排放1分,未达标排放0分。 |
||||||
4.是否发生过环境违法行为(1分)。 |
4.未发生1分,发生过0分。 |
||||||
4 |
脱贫攻坚 |
3 |
1.产业园区脱贫攻坚模式创新(1分)。; |
1.总结产业园区助推脱贫攻坚的经验,形成助推模式。 |
产业园区提供的年度自查报告和其他支撑佐证材料,所在市或县人社、扶贫部门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
||
2.建立产业扶贫监测数据(1分)。 |
2.建立贫困户就业台账。 |
||||||
3.制定推进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及效果(1分)。 |
3.出台了园区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开展实质性扶贫工作的实际效果。 |
||||||
5 |
经营公司 |
3 |
1.是否组建园区经营公司(1分)。 |
1.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产业园区提供的年度自查报告,经营公司提供经审计的“两表一报告”。 |
||
2.园区经营公司实体化运作及效益(2分)。 |
2.实体化运作得1分,效益好得1分。 |
||||||
6 |
监测统计 |
2 |
1.是否按时完成贵州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系统、快报数据上报(1分)。 |
1.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得1分。 |
省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
||
2.数据是否正确、科学、有效(1分)。。 |
2.报送数据正确、科学、有效、出错率低,得1分;出错率高,不认真负责得0分。 |
附件3 |
|||||||
贵州省产业园区加减分考评表 | |||||||
序号 |
考评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实际完成情况 |
提供相关材料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1 |
加分项目 |
10 |
1.获得国家级表彰、认定或授牌。 |
1.每得一项加2分。 |
产业园区提供有关材料佐证。一个园区具备国家级和省级同一项认定的按国家级计分。 |
||
2.获得省级表彰、认定或授牌。 |
2.每得一项加1分。 |
||||||
3.新增上市企业。 |
3.新增一户加1分,最高加4分。 |
产业园区汇总提供上市证明。 |
|||||
2 |
减分项目 |
-10 |
1.受到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 2.产业园区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产业园区企业发生较大环境影响事件; 4.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
每发生一次扣2分。 |
产业园区在提供的年度自查报告中须如实反映相关情况。扣分达到10分的园区,直接排名所属类别末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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