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71058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10-13 16: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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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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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黔工信原材料〔2020〕70号,下称《规范条件》)。现就《规范条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

  目前,全省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和站点623家,预拌混凝土产能达2.2亿立方米,全省实际产量10342万立方米,行业工业产值330.94亿元,税收约10亿元,从业人员约11万人。行业一方面存在产能过剩严重,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合理,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另一方面,随着行业推行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力度不断加强,也已涌现出一批预拌混凝土绿色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实现了“三废”回收利用,绿色环保零排放,生产线无人值守,可视化中央智能控制与管理等,引领混凝土行业从向智能制造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编制了规范条件。明确政策措施,以提高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化、标准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引导行业绿色生产、智能制造和高质量发展。

  《规范条件》从“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绿色生产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规范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提出了要求,必将对预拌混凝土行业的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规范条件》的制定原则有哪些?

  (一)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

  (二)符合预拌混凝土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三)充分考虑我省预拌混凝土产业目前的发展水平,以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与绿色生产、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智能制造等工作相结合;

  (四)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选择预拌混凝土行业常用指标;

  三、《规范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绿色生产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与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与我省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既是推动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也是关系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另外,在以上六个方面国家和行业目前都有相应较成熟规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体系,从以上环节入手法律依据充分,也便于实际操作。

  四、产品质量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实验室能力条件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也是对企业的基本要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事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与国计民生,因此特别强调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检验、生产配比、计量校验、开盘鉴定、出厂检验、试件养护等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并鼓励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提升预拌混凝土数字化制造水平。要求企业建立试验资料管理制度,保留可追溯的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产品质量检测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资料。

  五、绿色生产与环境保护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为保护环境,要求企业应制订相关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文件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鼓励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要求企业实现绿色生产,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须符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要求,厂址选择、厂区要求、设备设施、控制要求和监测控制等指标要满足一星级以上评价要求。

  六、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在能源消耗方面,《规范条件》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进行能耗评估,生产能耗不低于《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6888)标准3级能耗限额要求,即:生产能耗不大于1.10公斤标煤/立方米,运输能耗不大于2.90公斤标煤/立方米。

  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工艺技术研发,建立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废弃物等生产预拌混凝土。

  七、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条件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

  为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实现企业与社会之间和谐发展,考虑规范条件的全面性,《规范条件》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依据是《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和省内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以及企业必须承担的依法纳税、保障职工应得报酬和福利等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生产运行的基本条件,树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观念,搞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大局,同时也是企业文化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强调企业安全、职业和社会责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八、《规范条件》的作用有哪些?

  不同于以往新建项目的核准、审批或行政许可,《规范条件》关注总体要求、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工艺和装备、绿色生产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方面,是对现有和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规范管理、引导省内预拌混凝土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所有企业只要符合规范条件,就能纳入规范管理,因此《规范条件》将有助于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水平,提高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化、标准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实现规范管理。

  通过《规范条件》的实施,对现有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审核,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加大对符合条件公告企业宣传力度,树立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对规范现有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淘汰落后、引导行业绿色生产、智能制造和高质量发展等发挥积极作用。

  九、如何申报规范条件?

  凡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可依据本行业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预拌混凝土行业企业规范管理,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本地区相关企业规范条件申请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接收相关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企业报告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征求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十、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是为了保证列入公告的企业能够持续保持《规范条件》所要求的各项条件;通过动态管理,是为了更好服务符合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协调帮助解决问题,并在政策扶持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列入公告的企业,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公告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与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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