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71599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8-10 10:11:23
文  号: 黔工信提复字〔2023〕14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64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6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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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

《关于加强民营经济人才引进培育政策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感谢贵会对我省民营经济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第一要素、第一财富,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全省人才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暖心留才蔚然成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全省大工业产业累计引进培养新增重点人才176人(不含现代能源和烟草)。

一、关于出台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政策

一是健全民营企业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额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指引的通知》,2022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科技、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对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是健全民营企业人才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政策。2019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19〕11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未经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不得自行扩大降低缴费比例范围或提高降低幅度,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省份要立即纠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规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降低缴费比例或缴费基数、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减少基金收入的政策”。综上,我省政策是与国家规定一致的,地方无权限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事权在国家。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一是推动企业年金发展。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下发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管理,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业务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二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2022年,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71号),明确要准确把握个人养老金定位作用、全面宣传个人养老金政策、加强沟通配合推进试点等措施,为推动我省个人养老金健康发展、保障政策落地落实打下了制度基础。同年,我省转发了国家五部委制定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传提纲》,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我省2022年已申报贵阳市为先行试点城市并获国家批准,目前正积极指导贵阳市人社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出台《关于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贵阳、遵义、黔西南州等地纷纷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2022年建成或在建人才公寓10000余套(其中贵阳市9500套)。在全省打造100个省级“青年人才驿站”,累计为3500余名在黔就业创业青年免费提供过渡性住宿和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服务。

四是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2020年,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化健全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办理省级“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优才卡”200余张,“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9000余张。人才持卡可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旅游出行、金融、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服务指南,为包含民营企业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五是充分用好人才“蓄水池”政策。我省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组织企业通过人才“蓄水池”政策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带事业编制身份进入我省工业企业干事创业,着力解决企业“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贵州黎阳航空、贵州航天电器等25家企业提供人才需求岗位65个,计划引才65人,25家企业积极参加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引工作,目前黎阳航空已引进落地博士研究生人才1人。

六是推动人才平台载体发展壮大。2022年,我省共新增认定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5家、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目前,全省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66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6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7家,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各15家、49家,创建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2家(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贵州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这些平台载体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关于加强民营经济人才培育力度

一是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建成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5个,有效集聚省内外专家资源依托基地服务企业、基层发展。同时,每年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紧扣企业、基层发展对人才智力的需求,组织有关领域专家深入企业、基层开展科技服务,通过技术指导、业务知识培训、项目合作攻关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基层发展技术问题,为企业、基层培养各类人才,并搭建柔性引才平台,促进企业和专家深度交流合作。研究制定《贵州省“产业技术创新副总”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行动方案》,采取“揭榜挂帅”的形式,从贵州大学选聘200名余名服务意愿强、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博士研究人才团队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担任“产业技术创新副总”,无偿提供技术创新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人才效能作用,助力企业产业发展。2022年76家企业提出“榜单”需求达成合作意向。

二是推动技工教育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技工教育工学一体化培养人才模式,注重校企合作,2020年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省工业信息化厅 省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我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企业直接举办或通过参股、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技工院校”。“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持续指导和要求全省技工院校更紧密联系企业和把握市场需求,加大与东部发达地区尤其是广东省对口帮扶协作力度,传承学校办学特色,吸引优质企业资源,将企业用工需求融入院校人才培养全链条,更好发挥企业在技工教育中培养技能人才的作用。

三是给予职称评定更多自主权。2019年将“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的权限下放给各主管部门和自主评审单位。已全面修订我省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突出对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的评价,设置了更为科学的评价指标,全面实行代表作制度,对专业门类多的职称系列出台针对性更强的评价标准。同时,2023年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宽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等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海外归国人员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首次申报职称时,可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根据其任职年限、学历资历和学术业绩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探索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职称申报举荐制。同时,还要求完善民营经济组织人员职称评审标准,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作用,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为民营企业评价、储备更多优秀人才。

四是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力度。聚焦新型工业化,以职业培训和岗位培训为重点,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星光培训”“专精特新”培育行动计划,帮助企业人才拓展视野、更新理念、提升素质。2022年,共开展贵州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6期300人,贵州中小企业成长型工商管理研修班2期150人,贵州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暨上市融资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180人,安排星光培训计划项目119个149期1484人,开展工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2.6万余人次。参训学员中,不乏企业一把手和高管,师资力量聚合国内顶尖高校、行业领域专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全国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等优势资源,针对贵州中小企业开展系统化培训,以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课程体系丰富、实操性强,内容涵盖上市融资、经营管理、商业谈判、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金融市场、资本运营等企业关注领域。

三、关于加大人才推荐使用力度

一是强化人才项目支持。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对入选的“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为其提供工作场所、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助手,帮助协调解决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职称评定等问题。截至2022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完成8批“百”“千”层次人才评选工作,引进“百”层次人才47人、“千”层次人才93人,兑现奖励资金8930万元,其中创业类“百”层次人才13人、“千”层次人才28人。今年,省委人才办已优化整合“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新“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高技能人才”项目,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另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实施“国家级”海外引才项目,2022年推荐3名工业人才(创新人才1人、创业人才1人、青年人才1人)申报“国家级”海外引才项目,推荐5名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评审专家库。

二是强化博士后平台支持。研究出台《贵州省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强博士后招收培养,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对我省申报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启动经费资助,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年每人10万元的生活资助。截至2022年,我省共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72个,其中民营企业11个。

三是强化荣誉待遇支持。每两年开展1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明确对民营经济领域人才予以倾斜,对获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给予3万元奖励、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给予1.5万元奖励,并分别以国务院、省政府名义颁发证书。比如2023年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产生139名建议人选,其中民营企业建议人选7人。同时为营造尊才爱才敬才浓厚社会氛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开展专家休假疗养和春节慰问工作,对推荐民营经济领域人才均作出倾斜要求,比如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专家,共慰问全省人才代表100位,其中企业人才33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和人才服务专员制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2022年,共为8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4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请拨付政府特殊津贴66120元,33名高层次人才申报津贴199100元。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4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周德发;联系电话:0851-8866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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