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帮助贵州酱香型白酒走出产业调整期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酱香型白酒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白酒产业是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重要支柱产业。面对疫情反复延宕、经济下行等多重不利因素,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按照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我省全力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加快实施扩产能、去库存、优结构、拓市场。目前行业“量减效升”趋势加速凸显,终端服务成为市场竞争新焦点,白酒营销正向场景化、融合化发展,我省白酒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在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地位上更加凸显、在产业发展上更加稳健、在投资上更趋理性,正朝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
一、关于生产环保暂缓执行更高的排污标准方面
我省整合省、内外白酒产业研究和规划编制优质技术力量,编制完成《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保护规划》。以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出生态环境全流域保护、城镇空间全方位治理、基础设施全品质提升、规划实施全过程保障四项规划策略,推动产区发展方式的转型,在保护“一江碧水”自然生态与守护千年传承的特色酿造工艺中,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目前茅台镇周边酒企分布密集,酒企废水和生活污水不达标排放会造成赤水河重污染。前期生态环境部执法检查指出茅台镇排污问题,11条重点支流溪沟全为劣Ⅴ类。根据有关要求,2022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茅台镇11条支流2023年底前消除劣Ⅴ类。
目前赤水河流域仁怀市酱香白酒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3标准(COD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仍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水质(COD40mg/l、氨氮2mg/l、总磷0.4mg/l),由于按照现行排放标准,在支流环境容量较小情况下,很难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所以需要提高白酒废水排放标准。
二、关于消防改造新旧分开方面
根据《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2019年4月1日起,根据建科函〔2019〕52号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消防法》、住建部令第51号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管理规定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探索我省酱香型白酒企业建设中使用需求与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衔接问题”纳入“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要点”,着力推动消防技术标准的衔接事宜。
三、关于税收缴纳给予减免扶持方面
针对税收缴纳,疫情以来,印发了《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20〕17号)、《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22〕9号)等文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六税两费”等优惠扶持政策。
(一)关于疫情期间免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取消缴纳印花税的建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因此,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免税及授权事项外,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暂无免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取消缴纳印花税的权限。
(二)关于企业人工成本过高,暂缓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的建议。2020年至2022年,为支持全省中小微企业和服务行业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加快恢复发展,印发了黔财税〔2020〕17号和黔财税〔2022〕9号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聚集性接触性服务行业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定期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已为3721户次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6亿元,有力助推了全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三)关于降低工会经费缴纳比例的建议。目前,依照黔府办函〔2009〕43号等相关规定负责工会经费代征工作,但有关工会经费政策制定权限在工会部门,税务部门无权对降低工会经费的缴纳比例等相关政策作出调整。
下一步将持续关注贵州酱香型白酒产业调整期的走向和目前酒企的困难问题,有针对性的帮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和企业税收问题,强力推动我省酱香白酒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8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何爽;联系电话:1878628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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