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童险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贵州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议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21年4月27日,省委常委、时任省委统战部部长胡忠雄同志和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同志向时任省委书记谌贻琴同志和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同志呈报了《关于开展服务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个一”工作的请示》。请示很快就得到了谌贻琴同志和李炳军同志的签批和赞成。2021年5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贵州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党办函〔2021〕35号),明确由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民营经济工作的副省长和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任副组长,省委、省政府联系副秘书长,统战、政法、发改、工信、财政、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17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联,由省工商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同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下,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大数据、投资促进等12家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增加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由17家增加至29家,实现“扩容”增量。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全省一盘棋,实现省、市、县三级机构全覆盖,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效能加倍提升。
二、关于加大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建议
一是针对于出台民营企业政策措施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围绕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正在研究我省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针对于省政府设立我省民营企业发展基金问题。“十四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设立“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等6支基金。目前,省级财政已安排490亿元注入“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等6支基金,用于支持我省“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领域发展,以上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继续予以支持。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因此省级财政不宜再单独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二是针对于民营企业人才培训、贷款贴息等问题。
三、关于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建议
近年以来,坚持把产业招商作为头号任务、一把手工作来抓,抢抓市场需求复苏和投资信心回升的机遇,全力以赴面向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强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并以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2023年面向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全国工商联支持,积极利用全国工商联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契机,争取全国工商联向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华中、成渝地区的各省工商联发函,支持我省上门开展民企招商工作。二是充分用好政协、统战资源开展民企招商。积极配合省政协开展“产业大招商,委员在行动”活动,配合省委统战部围绕支持毕节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开展“面向东部省市民主党派成员单位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合力开展民企招商。三是充分发挥商协会及会员企业作用,主动出击,面向全联直属商会、民营500强企业、优强企业开展系列招商活动。四是及时梳理重点区域与各市(州)招商资源匹配情况。根据前期对接洽谈,重点梳理各市(州)面向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华中、成渝等区域对接企业及产业链等信息,以便后期会同相关市(州)一同拜访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五是积极搭建招商平台,充分依托省党政代表团外出考察和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各类平台,成功举办了2023粤黔产业协作大会、贵州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大会等招商活动,邀请民营企业现场出席推介活动。
四、关于多措并举扶持民营企业加快品牌建设和开拓市场建议
一是省财政2022年从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贵州“老字号”品牌培育建设,2023年预算安排400万元。二是为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由单位培育、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黔知发〔2021〕3号),明确规定:对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贵州省专利金奖、贵州省外观设计金奖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贵州省专利银奖、贵州省外观设计银奖各一次性奖励5万元;贵州省专利优秀奖、贵州省外观设计优秀奖各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议
一是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各类产业园区、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需要,通过设立创业人才项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高技能人才项目、柔性人才项目等,用10年左右时间,从省(境)外引进百名以上领军人才、千名以上拔尖人才、万名以上优秀人才,文件对人才引进后的住房保障、团队支持、项目支持、人才激励、贡献奖励等都有明确的政策支持措施。例如对企业引进的符合人才项目范围内的科技创新人才、技能人才,认定后3年内,在黔税前年薪30万元至36万元之间的,省级每年按税前年薪的4%进行奖励;在黔税前年薪36万元(含36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省级每年按税前年薪的5%进行奖励;在黔税前年薪50万元(含50万元)至80万元之间的,省级每年按税前年薪的6%进行奖励;在黔税前年薪80万元(含80万元)至120万元之间的,省级每年按税前年薪的7%进行奖励;在黔税前年薪120万元以上(含120万元)的,省级每年按税前年薪的8%进行奖励;经认定的引进人才,作出重要贡献的,省级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高250万元奖励。对引进到贵州工作的顶尖人才,在住房保障、人才服务、团队支持、项目支持、岗位聘用等方面“一事一议”。二是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就业补助资金33.60亿元,较上年增加4.51亿元,增幅15.5%。包括中央补助23.63亿元,较上年增加2.41亿元,增幅11.3%;地方投入9.97亿元,较上年增加2.1亿元,增幅26%。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支出。三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每年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围绕“专精特新”培育、数字化赋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星光培训工程”及人才培育工程,不断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水平。
六、关于大力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建议
一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贵人服务”活力。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强化服务,在全省实施网格化服务企业制度,在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中设立服务专员,实行专人服务,以优质服务吸引更多投资,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强化“贵人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启动贵州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发布2022贵州百强企业榜单、通报表扬了98名获得“贵州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家,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了企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全省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43.31万件,着力破解了“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动落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开办事项全流程“一表填报”申办、“一日办结”。强化监管执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创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组建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查办垄断案件5件,罚没600余万元;组织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实施经济制裁6408万元。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混淆行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39件,罚没金额495.62万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省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专项指标、省政府督查考核事项和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纳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调研计划。全省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构达50余个,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6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杨德明;联系电话:0851-8866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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