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赵庆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六盘水市水城区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六盘水市煤炭资源储量大、煤种全、煤质好,特别是区域内的主焦煤和肥煤属于全国最好的焦化用煤,发展以冶金焦及焦化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煤焦化一体化产业,完全符合六盘水发展方向。水城区在煤化工产业发展方面有一定的基础,省级层面已给予多方面支持和指导。
一、在布局上充分考虑
在2019年印发的《贵州省现代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及磷、煤、特色等三个化工子规划》中将煤炭资源、水资源相对集中的六盘水布局为煤焦化一体化产业集聚区,其中重点发展盘南产业园区、盘北工业区、水城经济开发区。在2022年修订的《贵州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2022年修订)》明确“在六盘水发展以冶金焦及焦化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煤焦化一体化产业,打造六盘水煤焦化一体化产业集聚区。”将贵州鑫晟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醇技改项目纳入规划重点项目。
二、在资金上重点支持
水城区为盘活贵州鑫晟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技改项目,引进贵州航天穹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申报了省十大工业产业(现代化工)振兴专项资金和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分别于2020年获得省十大工业产业(现代化工)振兴专项资金980万元、2021年获得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3300万元。
三、在产业政策上多次指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我省于2021年3月19日印发了《贵州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并开展了两批化工园区认定。2021年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或授权机构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不低于本办法要求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为此,我省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贵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国家的《办法》和省的《实施细则》看,都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水城经济开发区申报化工园区工作正在进行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多次对水城经济开发区申报化工园区进行指导,并于2023年6月25日在六盘水举办的贵州省化工园区申报、建设、运营、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化工园区申报、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指导。
四、在环保督察上更加重视
六盘水市旗盛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旗盛公司”)年产45万吨冶金焦生产线,因企业长期夜间偷排、能耗超标等问题,被周边群众举报。2021年10月,被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责令停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焦化行业规范条件》规定“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属于限制类。”旗盛公司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拥有4.3米捣固焦炉及化产回收装置,现有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均属于限制类。焦炉一经停炉,将是破坏性的,很难再恢复,恢复的经济成本较高。焦化化产部分属于化工,需进化工园区聚集发展。建议水城区充分考虑发展实际,认真开展化工园区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六盘水市煤化工产业发展,指导好水城区化工园区申报工作,以此承接煤化工产业聚集发展;同时,我们将继续支持六盘水市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有序推动现代煤化工,努力实现煤化工产业发展从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从耗能污染向环境友好转变,为贵州建设全国最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提供重要支撑。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0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徐薇;联系电话:1800851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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