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58369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7-07 11:03:50
文  号: 黔工信提复字〔2022〕10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06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0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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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06号提案的答复

黔工信提复字〔2022〕104号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动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发展绿色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立绿色金融保障体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绿金发〔2021〕1号),明确“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细化目标措施。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和业务模式,完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多层级金融产品,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持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推出了美丽乡村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林下经济贷等信贷产品。三是持续推动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建设。四是全力推动绿色金融主要指标再上台阶。2021年绿色金融各项指标稳中向好,绿色信贷大幅增长,截至2021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6.1%;绿色企业境内股票融资525亿元;绿色保险保费收入18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加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开展绿色租赁业务。鼓励保险机构结合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环境风险变化情况,科学厘定保险费率,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终期验收及升级扩容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县工作。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大数据管理平台,创新金融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和经济价值实现。

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对绿色制造企业给予差异化的信贷支持等。

二、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改革创新”

(一)工作开展情况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由国家统一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企业按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交易,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省生态环境厅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研究,对部分先进省份排污权交易情况开展调研,拟制定我省排污权交易相关文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我省在威宁县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由威宁县人民政府牵头,以邻近的玉龙镇和牛棚镇为主体,试点区域水权交易。省水利厅组织起草了《贵州省水权确权工作大纲》《贵州省试点县(市)水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工作的指导和参考,并选取息烽、关岭、盘州等8个试点县(市)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并开展水权交易,分期分批对8个试点县区开展前期调研。2018年印发了《贵州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水权、节水量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并降低合规风险的实施方案》《贵州省水权交易规则(试行)》,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省级水权交易平台,规范水权交易行为,确保水权交易依法、有序进行,2021年4月,黔西南州册亨县已通过平台完成首单水权交易。截至2021年底,累计开展水权交易13单,实际交易水量1450.32万方,交易金额733.66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绿色低碳生产推动绿色低碳消费,积极探索用能权交易,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提高企业碳排放权意识和碳资产管理能力。制定贵州省用水权改革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市场监督机制。结合自然资源委托代理试点等工作,积极指导试点地区探索水权改革,结合水资源交易特点,制定相关指导意见,规范水权交易行为,维护水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探索创新水权交易模式,调动水权交易的积极性。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在已成中小型水利工程中探索开展水权交易;鼓励各地探索水权回购、合同节水量水权交易等交易类型,引导水资源短缺地区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用水需求,拓展水权交易市场。

三、关于“构建各行业绿色技术创新生态链”

(一)工作开展情况

将节能环保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等科技创新项目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大宗固废物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推动工业循环经济发展。2021年,共支持了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硫化锰渣制备三元前驱体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凯里市鑫明凯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以赤泥为原料制备高效复合絮凝剂关键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示范项目等绿色经济发展有关科技创新项目6个,支持金额610万元。通过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攻关,推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行业深度治理和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在环境准入方面,对新项目从工艺水平、管理水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方面均要求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同时鼓励各地进一步理顺产业发展链条,精准选择主导产业、协调发展配套产业,对于各地涉及补齐延长产业链的项目在环评审批中给予积极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协同推进绿色技术创新,积极配合将节能环保、节能低碳、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绿色技术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绿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及推广,推动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升级改造。依托国家和省创新平台,积极引入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团队,创建绿色制造产学研用金平台,加快绿色制造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磷石膏、粉煤灰、酒糟、冶炼废渣等高附加值综合利用产品,积极攻克一批制约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力争赤泥、电解锰渣等难利用固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技术有所突破。

四、关于“加大对贵州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大生态项目建设。发布年度大生态工程包项目,其中2021年发布大生态工程包项目150个,总投资789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约235万吨;2022年发布大生态工程包项目128个,总投资655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约314万吨。2021年,争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项目30个,获中央预算内资金16.37亿元。协调国开行发放贷款253.8亿元,支持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98个。争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4个、资金5.08亿元。

二是规划引领,多方推动。《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引导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列为完善绿色发展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是制定加快全省环保产业发展措施,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关键环保产品自主研发,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规模。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二是健全环保产业准入机制,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培育建设环保产业集群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集聚区建设。研究制定环保产业“一企一策”扶持措施,实施培优扶强强企行动,推动实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系统修复、节能减排降碳等重大工程。

三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制定《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意见》,强调全方位、全过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覆盖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领域,全面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政策设计,提出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打造绿色物流、建立绿色贸易体系,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具体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培育双碳产业,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绿色产业;做精做强做大电子信息产业,做强做优大数据产业;发展生物科技、生态特色食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形成生态产业集群优势;积极推进新材料研发与设计服务,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形成集群发展;积极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深入推进《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意见》,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实施一批我省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化、措施化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五、关于“以新模式推动农村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结合我省山区实际,明确以分散式治理为主、依托城镇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为辅的治理模式,大幅减少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费用。

三是持续完善农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把已建污水设施正常运行与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措施、主动作为,不断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将设施评估、整改纳入《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方案》(黔环土〔2022〕2号),要求各地全面开展已建设施排查和评估,切实摸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建立现状基础台账,针对“晒太阳”等不正常运行设施,分类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并抓好落实。治理模式不断优化,乌当区、清镇市、仁怀市、西秀区、碧江区等地通过整县推进、试点示范、城乡一体化、PPP模式等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模式和处理技术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初步形成了人工湿地、一体化处理设施、活性污泥法以及膜生物反应器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工艺。自2019年以来,治理项目主要以分散式治理为主,优先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小型人工湿地(植草沟)等,尽可能减少运行维护支出。

四是积极安排有关专项资金。用于对正常运行设施的运维奖补和非正常运行设施的优化整改,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得成、用得起、管得住、养得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技术指导,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制定适宜贵州山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处理模式。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改进生产工艺,严格做到雨污分流、饮污分离、达标排放,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要求做到100%处理。支持建设县域有机肥加工中心,通过沼液发酵、异位发酵床处理、整体发酵罐处理等方式,集中收集处理养殖场粪污,转化为有机肥,实现“变废为宝,增加效益”。同时,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推进规模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设备提档升级,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验收率95%以上。

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农膜回收方面,支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工能力建设,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等内容。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支持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和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料化”工程利用。在生态循环农业方面,重点支持水肥一体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沼气工程建设、农业清洁生产等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

三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保障粮油种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每年制定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化肥减量工作围绕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施肥方式转变、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有机肥资源化利用、耕地质量水平提升等内容,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实施农艺节水工程,促进生态环境安全。农药减量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全省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推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科学安全用药,强化农药源头监管等举措,全省农药使用量明显下降。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部署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四是推动农村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规范。在处理工艺上,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成熟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植草沟等无(微)动力的生态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取智慧化集中管理方式,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运维管理平台,对监测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运维人员可在线进行污水处理设备启停等操作,节约运维成本。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30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张弢;联系电话:0851-8682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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