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92号提案的答复
黔工信提复字〔2022〕90号
黄金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督促政府欠款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工作开展前制定完善的资金计划”建议的回复
2019年,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财办〔2019〕43号),通知中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对各级各部门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通过扣减转移支付或部门预算指标方式予以偿还。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严禁出台和实施不具备实施条件、超出财力可能、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和支出安排;对脱离实际、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需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省积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2021年颁布实施了《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履行投资决策评估程序,在进行充分认证后再决策建设,坚决杜绝“拍脑门决策”,防范地方政府在投资决策阶段考虑财政资金来源不充分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严禁地方政府以建设—移交、带资承包、垫资施工、不动产虚假登记抵押等方式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二、关于“细化合同条款,合理运用法律的条款保护政府和企业双方公平、公正”建议的回复
(一)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各级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失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整改,推动失信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退信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职能,省司法厅做好对省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事务的依法依规审查,促进相关法律事务的合法有效、公平公正。下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及其部门与民营经济合作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提供积极的法律保障。
三、关于“地方党委要高度重视,……纪委、监委对名单的反馈情况进行监督”建议的回复
(一)开展清欠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减负办工作部署,在2018年底至2020年12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章立制、财政统筹、审计督查、强化调度等方式推动我省清偿工作,符合清欠口径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已于2020年11月15日全部清偿完毕,提前完成国家要求11月底前无分歧账款“清零”的目标任务,剩余有分歧账款正在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推动解决。近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于5月23日印发《贵州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抓好抓紧抓实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二)将清欠工作纳入考核。2019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减负办印发了《贵州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考核办法》,将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作为对地方领导和领导班子考察的重要参考。2020年、2021 年已将清欠工作纳入我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省直目标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并于每季度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2022年,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大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范围。
(三)定期调度,动态监测。2018年底至今,分别通过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填报系统和清欠专班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周调度、月会商、季总结,定期分析清偿情况。省政府分管领导、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先后对清欠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清偿进度慢的市(州)、县(市、区、特区)进行约谈9次,共印发清欠工作日报48期、周报28期、通报22期、召开会议110余次、下发督办提示函150余次、转办函1000件/次,实地督查90余次。
(四)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省纪委省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督促涉及清欠工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方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督执纪工作。对收到的群众反映问题,迅速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抓好问题核查、稳控化解。同时,督促省人社厅开展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欠薪排查不到位、欠薪化解不实、欠薪增量未得到有效遏制、欠薪信访舆情未有效处置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专项监督。地方政府拖欠民营企业款项,与政府债务问题有关联。省纪委省监委于2022年4月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专项监督,把中小微企业欠款背后的债务风险问题纳入监督内容,同时严查债务背后的腐败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下步,省纪委省监委将持续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对相关单位在开展清欠工作中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处置,如有失职失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关于“由省级政府及财政研究解决资金”建议的回复
(一)财政资金支持清欠。省财政厅在按要求做好省级清欠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市县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19年下达各市县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17亿元,用于支持偿还在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中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欠款;在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分类分档补助等转移支付补助时,明确要求对于未完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目标任务的地方,要统筹安排用于清偿,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清偿目标任务;2020年积极配合省政府统筹20亿元资金用于各地及省属国有企业剩余无分歧账款的清偿。
(二)统筹各类资金资源。为帮助市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一是设立省级化债应急周转金,帮助全省8个市(州)和贵安新区缓释到期偿付风险。二是设立土地出让纾困资金,帮助市县盘活土地资源。三是暂停土地出让计提,全额返还各地用于化解债务;四是协调贵州金控集团按市场化原则投资收购各市(州)资源资产,助力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协调贵州金控集团按市场化原则为市(州)到期债务展期、重组提供融资担保。
(三)持续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紧紧围绕工业倍增行动,持续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2022年省级财政用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预算安排达228.56亿元,较2021年增加75.99亿元,对工业投入比上年增长49.81%。
在此,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并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9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吴蓉;联系电话:0851-8683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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