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25号提案的答复
黔工信提复字〔2022〕78号
致公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是我国最大的企业群体,在增加就业、促
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减负办工作部署,在2018年底至2020年12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章立制、财政统筹、审计督查、强化调度等方式推动我省清偿工作,符合清欠口径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已于2020年11月15日全部清偿完毕,提前完成国家要求11月底前无分歧账款“清零”的目标任务,剩余有分歧账款正在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推动解决。近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于5月23日印发《贵州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抓好抓紧抓实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一、关于“强化督导约束,加大对市场上恶意拖欠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的回复
一是将清欠工作纳入考核。2019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减负办印发了《贵州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考核办法》,将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作为对地方领导和领导班子考察的重要参考。2020年、2021 年已将清欠工作纳入我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省直目标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并于每季度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二是定期调度,动态监测。2018年底至今,分别通过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填报系统和清欠专班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周调度、月会商、季总结,定期分析清偿情况。省政府分管领导、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先后对清欠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清偿进度慢的市(州)、县(市、区、特区)进行约谈9次,共印发清欠工作日报48期、周报28期、通报22期、召开会议110余次、下发督办提示函150余次、转办函1000件/次,实地督查90余次。
三是建立机制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2021年颁布实施《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履行投资决策评估程序,在进行充分论证后再决策建设,坚决杜绝“拍脑门决策”,提升政府投资效益,防范地方政府在投资决策阶段考虑财政资金来源不充分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严禁地方政府以建设—移交、带资承包、垫资施工、不动产虚假登记抵押等方式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是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各级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失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整改,推动失信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
五是督促大型企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自2020年9月1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严格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按照第十七条规定,将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二、关于“加强科技赋能,引入金融活水破解资金拖欠困局”建议的回复
一是组织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21年举办春、夏、秋、冬四季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周专项活动,深化政金企合作,帮助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企业缓 解融资难问题,活动周共签约项目2035个、金额3007亿元,
二是启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19年启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旨在打造集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智能化撮合、持续化跟踪、综合化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化公益平台,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提供数字化线上化的融资智能撮合服务。截至2022年5月,入驻经营机构385家(其中,银行类经营机构365家),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等各类企业用户注册53125家;上线金融产品334款,发布融资需求438项,撮合融资金额12.59亿元。
三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根据银保监会办公厅《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整合发挥银行在数据信息、IT系统、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优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和结算服务,依托产业链供应链的交易数据、资金流和物流信息,有序发展面向上下游小微企业的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四是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使用平台、创新融资产品,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加强与国资、财政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平台在线为上游供应商确认账款,协助上游供应商申请应收账款融资,扩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创新探索出“再贷款+平台”的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并在全省复制推广,支持我省竹、辣椒、刺梨、茶叶、陈薯、能源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截至2022年4月末,平台累计促成我省企业融资10829笔、金额8198.67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笔数、金额占比77.93%、82.80%;融资金额连续6年突破1000亿元。
三、关于“建立帮扶机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模式”建议的回复
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省财政厅持续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保障产业链资金畅通。一是设立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2021年—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70亿元,设立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以“参股投资子基金+战略性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模式对外投资,支持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做强工业企业,做大工业产业,做长工业链条。二是设立工业担保公司。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探索推进传统担保业务向企业增信服务的创新转型,省级财政将原注入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中的13亿元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新设立的贵州省工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缓解我省工业企业融资困难。三是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通”。2021年,省政府设立17亿元“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分担”原则,通过政府资金分担贷款风险,支持金融机构向我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真正降低融资门槛,大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设立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和扶持形式,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冲击,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大中小微型企业融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设立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于2021年、2022年分别安排1.4亿元、3.8亿元,主要通过融资贴息、直接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五是优化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体系,组建省融资再担保公司,聚焦主业,规范机构运作,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恢复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优化升级银担风险分担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费率,提高业务贷款限额,提升省级风险补偿比例。六是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业仓储邮政业六大行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的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基础上,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五税两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全部“五税两费”。截至2022年4月,全省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8.75亿元。4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89.13亿元,惠及2万余户企业。
下一步,省直相关部门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结合职责帮助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引入金融资金的“活水”。
在此,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并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9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吴蓉;联系电话:0851-8683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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