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群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对促进全省磷化工产业绿色、创新、集约、高效发展,实现磷石膏“变废为宝”,缓解磷石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积极意义。2018年,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黔府发〔2018〕10号)(以下简称《磷石膏意见》),明确提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州政府和企业正在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落实治理责任、监控扶持资金用途和避免低水平重复性项目建设的建议答复
依托丰富的磷矿资源,我省已建成较为完备的磷化工产业体系,开磷集团、瓮福集团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磷矿石、磷酸、磷铵、黄磷等产能和产量位居全国前两位,是全国重要的磷及磷化工生产基地,也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但是,湿法磷酸副产磷石膏的资源综合利用是世界性难题,磷石膏的大量堆存,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面临巨大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直接威胁乌江、清水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对此,省委、省政府从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保护乌江、清水江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出台《磷石膏意见》,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强化磷石膏排放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原则,将磷石膏产生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
《磷石膏意见》明确了重点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使用磷石膏作为主要原料,单线能力在30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单线能力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石膏大板、条板、砌块生产线建设或者改造项目,单线能力在10万吨及以上的粉刷石膏、粘接石膏等石膏干混建材生产线建设或者改造项目,单线生产能力在5万吨及以上的高强石膏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单线生产能力在100万吨及以上的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建设项目;采用经济适用的化学法处理磷石膏,生产硫酸联产水泥等其他产品的建设项目;采用磷石膏作为主要填充材料的井下采空区充填项目和磷石膏路基材料项目;磷石膏代替天然石膏生产土壤改良剂项目等。近年来,通过招商引资和项目扶持,培育了开磷磷石膏公司、泰福公司、正霸公司、蓝图公司、上和筑公司等一批以磷石膏为建材的磷石膏利用企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发展,提出工业强省战略,批准设立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发展。仅2017年,依托实施“千企改造”工程,支持磷化工转型升级改造资金2050万元。在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明确投资方向。每年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内工作重点等确定重点投资方向,并下发当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二是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项目资金全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全过程留痕。项目严格按照企业申报、实地调研、县市省经信部门逐级审核、专家评审、省财政审核等程序进行,层层把关、层层落实责任;下达资金计划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项目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申请验收。三是强化绩效评估。从2016年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一年实施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四是强化抽查督查。按照“双随机”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督查一定比例的项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接受纪委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督查,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构筑资金监管安全防线。
二、关于加大研发力度、鼓励技术创新、推广产品应用,替代部分水泥建材的建议答复
我省已经明确将磷石膏建材、磷石膏井下充填和磷石膏制酸联产水泥作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同时拓宽兼顾磷石膏其他利用技术。一是在磷石膏利用技术研发方面。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和推广不产生或少产生磷石膏的新技术、新工艺,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开展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系统攻关,研制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高附加值产品及生产设备,大力开发利用磷石膏质量在线监测和控制技术、磷石膏净化技术、磷石膏改良土壤技术、磷石膏路基注浆加固材料技术等。二是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鼓励磷化工生产企业开展绿色生产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科技研发,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转化投入市场后,相关金融机构和产业发展基金按项目规模给予贷款和参股支持。鼓励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磷石膏产生企业实施的重大转型升级工艺改造项目,可按规定给予贴息或补贴支持。凡是符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均可按规定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分别申报。目前,开磷集团、瓮福集团的技术中心均为国家级技术中心。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利用企业和科研院所都已积极行动起来,加大了磷石膏利用的研究和推广,中国科学院过程所、材料所等国家级的科研单位也积极与我省磷化工企业合作,一方面加大磷化工企业不产生磷石膏的生产工艺研究,另一方面加大对现有磷化工企业生产工业的研究,促进磷石膏循环化再利用。三是在推广产品应用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对全省磷石膏建材产品市场容量情况进行调查,将制定全省磷石膏建材制品的推广应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磷石膏建材产品首先在政府公益类项目中推广应用,在市政工程建设、交通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移民搬迁和村寨改造等政府性工程建设中,优先推广使用磷石膏建材产品,采取示范样板的方式,将磷石膏建材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系列产品,逐步通过市场化机制带动扩大推广利用范围。四是在磷石膏替代部分水泥建材方面。《磷石膏意见》明确“禁止在贵阳市、黔南州县级以上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为推广使用石膏基预拌砂浆系列产品腾出市场空间和环境空间。建筑石膏粉、自流平石膏、抹灰砂浆、水泥缓凝剂等以磷石膏为原材料的新型建材产品已逐步被社会认可接受,磷石膏墙板、装饰石膏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材正在积极推广应用,随着《磷石膏意见》进一步落实,会有更多的磷石膏新型建材产品服务大众。
三、关于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建议答复
我省磷石膏监管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磷石膏建材产品。覆盖磷石膏建材产品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试点示范、推广应用等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综合利用体系,积极鼓励磷石膏建材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将节能降耗、绿色、低碳、环保纳入清洁生产范畴,进行清洁化改造,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同时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加强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宣传,倡导绿色消费,构建绿色建材全产业链,不断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已在预拌混凝土行业开展了绿色生产评价标识,16家预拌混凝土建材企业获绿色生产评价标识企业。目前,正在结合贵州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省内实施方案,对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磷石膏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磷石膏建材产品,纳入全省绿色建材产品进行统一标准制定、认证和标识。二是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充分利用开磷集团磷化工全废料自胶凝充填采矿技术(荣获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结合绿色矿山的打造,将磷石膏作改性处理,形成胶凝材料进行井下充填。经过开磷集团长达10年的推广应用,磷石膏井下充填的强度、稳定性和水体监测情况均达到国家标准。目前,我省正在积极开展磷石膏井下充填和磷石膏在煤矿及其它非煤矿山的井下充填推广应用试点工作。三是磷石膏渣场治理。为了解决渣场环境污染问题,开磷集团、瓮福集团已分别投入上亿元对现有渣场采取了铺膜防渗措施。在积极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仍将继续加强对现有磷石膏渣场的环境整治。要求各磷化工企业要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等标准规定,切实强化对现有磷石膏渣场的规范改造和治理,严防磷石膏渗漏带来的环境风险,加强对磷石膏渣场的生态修复,强化在线监测监管,将磷石膏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环境承载力范围,确保磷石膏渣场生态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磷石膏意见》,加快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全省磷化工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附注:全文公开)
(联系人:邹 奕;联系电话:0851-868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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