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34283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9-14 1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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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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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晓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白酒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白酒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你州白酒产业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的问题

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规定白酒生产线项目为限制类产业,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规定酒类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其生产许可证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布,企业申请白酒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244号)规定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资质,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要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必须做到工作文件清晰、程序合法

(二)我省执行的差别化产业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对我省白酒产业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推动我省白酒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对《省质监局关于为规模白酒生产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的请示》的批示精神,省质监局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专题研究我省发放白酒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并形成《关于研究白酒生产许可证发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质技监食联〔2013〕63号),纪要规定我省白酒生产许可证发放对象为:采用纯粮固态发酵工艺,生产能力大曲酱香白酒达到2000千升/年以上、麸曲酱香白酒达到4000千升/年以上、浓香等其他白酒达到5000千升/年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办理程序为:申请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企业应向所在地市(州)食药监局提交能够说明其成立时间(营业执照或工商证明载明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1999年9月1日前)、产权关系、生产能力及生产工艺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经市(州)食药监局会同当地发改、工信等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预审,报市(州)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省食药监局。省食药监局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企业可向省食药监局提交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申请,由省食药监局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审批发证。

按照黔质技监食联〔2013〕63号文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不需我委进行产业政策核查和出具产业政策核查文件(即提案中所提到的“省经信委的批文”)。

、关于将黔东南米酒作为特色食品进行管理的问题

对于提出的将你州米酒纳入民族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对接生产许可证发放职能部门。经了解食药监局目前已经对具有民族特色的米酒产品按特色食品来管理,对于未达到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米酒小作坊实行的是备案制度管理,对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的米酒生产企业,实行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特色食品的生产属国家鼓励类产业,无需省经信委进行产业政策核查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下一步的安排和打算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同意安排和部署,以及您所提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支持包括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在内的我省白酒产业的发展:

一是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我省加快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和支持,对我省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更加特殊的差别化产业政策。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制定和实施《贵州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等专项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我省白酒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是抢抓国家转方式调结构重要窗口期和推进结构性改革带来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工业“百千万”、“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工程,“双培育”、“双退出”行动计划,以及处级干部定点服务产业园区等工作,加快推进我省白酒企业的发展和白酒生产基地的建设。

四是充分利用“黔酒中国行”和“酒博会”等高端开放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全力打造“好生态酿好酒”的产区形象,为进一步提高贵州白酒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巩固和提升贵州白酒的市场份额。

五是在严守政策底线,严格产业准入标准的同时,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白酒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切实为我省白酒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白酒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好服务。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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