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34279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06-30 16: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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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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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3号建议原文:

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范围的建议

 

   一直以来,受体制所限,电力市场供需双方因夹杂输配方,电力生产企业与电力消费企业无法直接联系,缺乏对市场需求的把控,无法科学组织生产,同时,电力消费企业也因流通环节阻隔了与发电企业的联系,电力市场供需失调,信息不对称。在此背景下,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建立完善真正电力交易市场,让电力资源在市场上通过自由竞价和自由交换来实现优化配置,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当前电力体制改革正当时,全国各地掀起了推行电力直购热潮,我省自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发电企业和用电户的积极响应和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交易规模和覆盖范围迅速扩大,对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重点产业稳定发展、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意义

   (一)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是实现电力市场开放的突破口

   通过与用户直接交易,可以有效增加用户的选择权,减少交易中间环节,用户直接从发电企业购电,电网公司只承担输送和电网维护任务,收取合理输配电费用,降低用电企业的购电成本,也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效率。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范围,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开用户电力采购和发电企业电力销售的自主权,对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价形成市场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我省作为煤电资源大省,正依托煤电资源优势,着力推进四个一体化建设,推进电力生产企业与消费企业直接交易,对推进产业大发展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电力生产企业直接与消费企业签订售电协议,电力生产企业可根据订单有序组织生产,更好发挥机组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电力消费企业通过直接交易减少流通领域售电垄断,同时根据《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还可降低输电费用,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对于壮大实体经济规模,繁荣地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省实施电力直接交易存在的问题

   我省自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推进缓慢主要是受到固有体制的制约和试点对象范围的局限,本应该在一个大的用户群体上开展的工作而只选择了少数个体,未形成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机制。

   我省在实施电力直接交易的过程中,由政府有关部门在电压等级、用电量等方面为发用电双方设立了准入门槛,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非常有限,未实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二是由于少部分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大部分用户仍执行统一销售电价的“双轨制”模式,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的交易电价(上网电价)全都低于政府批准的上网电价,用户到户电价低于政府规定的统一销售电价(目录电价),直接交易成为对部分用电企业的特殊优惠待遇。这样的做法,已使国家推行“大用户直购电”的初衷走入了误区,显失公平。

   行业和企业层面:对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而言,不利于生产经营组织。当前我省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年度发电计划都是由政府部门按计划分配,这种计划是否与市场需求匹配有待进一步研讨,最起码发电企业对市场需求是无法掌控的,势必会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最重要的是,这当中的风险负担谁来埋单?除对电力行业生产经营组织计划不利外,对以电力行业关系紧密的煤炭行业也是不利的。同时更不利于调节电力市场的供给量,长此以往将会导致电力行业发展失衡,不利于电力和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未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而言,由于受直接交易的条件限制,被政策拒之门外,这是不公平的。

   三、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的建议

   针对以上提到的问题,建议省政府,加大电力体制改革的力度:一是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二是建议放宽政策申请门槛,由计划分配制改为市场决定制,或进一步扩展总量比例,将发电量的30%或50%以上用于直接开展电力交易;三是在四个一体化重点园区探索建立电力直接交易示范区,探索推行相关工作机制,助推经济社会的发展。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3号建议的答复主要内容: 

 

   我省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我省开展直接交易是以拉动用电量为主要目标

   与广东省、安徽省等省份的主要目标不同,我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主要为拉动省内用电量。我省开展直接交易的主要对象是有色、化工和冶金行业企业,这些企业一是开工率不高,用电提升空间大;二是用电成本在生产成本中的比重高,实行直接交易对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作用显著。

   (二)实现了发电、供电、用电三方的共赢

   我省将全省火电企业2015年年度发电计划进行了切块,分为基础计划和直接交易增发电量计划,基础计划是确保火电企业生产的“基本口粮”,发电企业根据参与直接交易的电量和让利幅度,获得相应的直接交易增发电量计划,不仅可弥补直接交易让利损失,还可获得一定的边际收益。供电企业通过直接交易,稳住和增加了省内售电量,同样获得相应的边际收益;用电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稳定和提高了生产负荷,提高了用电水平。

   (三)对直接交易的组织方式和交易规则进行了创新

   结合我省的实际,我们对电力直接交易工作进行了创新。我省成功举办了全省电力直接交易洽谈会,约200余户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进行了现场交易洽谈,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以交易洽谈会的方式进行电力洽谈和交易,在全国也不多见。另外,在制定交易规则时,为减轻用电企业负担,我们取消了多项针对用电企业的惩罚性措施,增强了直接交易规则的灵活性和操作性。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针对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存在的问题,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准入标准确定后,按年公布符合标准的市场主体目录,进入目录的主体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

   (二)推进发电计划改革。有序缩减发电计划,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政府只负责公益性和调节性发电计划的安排,切实减少对市场的干预。

   (三)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同时也鼓励社会资本、发电企业、供水、供热、供气等公共服务行业从事售电业务,增强市场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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