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1号建议原文:
关于请求解决石阡“飞地经济”相关问题的建议
一、“飞地经济”实施的背景
近年来,石阡有着天然温泉水、石材、苔茶、大关酒等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由于,石阡不沿边,不沿海,不通航,不通铁路,首条高速公路思剑高速建设通车不到1年,虽然出行更加方便,但地方交通条件依然落后,大型的机械设备运不进来,成批量的产品运不出去,“受制于交通”,“工业短腿”的现状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主战略,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的战略部署,要改变石阡“工业短腿”的现状,必须跳出石阡发展工业,必须跳出石阡发展石阡。于是,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发展工业的先进经验,石阡县委、县政府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并分别于2012年8月24日和2013年12月31日,区县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和《合作建设框架协议》,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联合发展、共同繁荣”的目的,在大龙开发区内规划10平方公里的土地,建设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有效促进县域经济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二、“飞地经济”探索与实践
“飞地经济”在沿海发达地区有过成功的实践,但在我省还是一个新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于是,我们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一)理顺管理体制,搭建飞地经济实施平台。根据我县与大龙开发区签定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明确了石阡产业园建设管理体制、组织领导及双方职责分工、组建服务机构,探索飞地园区运行机制。一是在投资模式上。石阡县在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1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石阡产业园,按照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功能进行分期、分批次、分条块供地建设,首期规划4088亩作为石阡产业园核心区。土地收储由大龙开发区负责,费用由石阡承担,园区外主干道、水、电等由大龙经济开发区承担,园区内其它基础设施由石阡负责,大龙经济开发区和大龙镇做好配合协调,园区内征地搬迁户统一在大龙经济开发区集中安置点安置。二是在运行管理上。以“飞出地”石阡为主,“飞入地”大龙经济开发区协助共同组建管理团队,决策和执行由石阡负责,大龙经济开发区负责协调和服务,并根据产业园区工作需要,双方互派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培训。三是在税收分配上。石阡引进企业入驻大龙开发区所产生的耕地占用税由大龙开发区征管,企业建设期间所产生的建安营业税、契税及企业投产后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归石阡所有,石阡按年度根据企业投产后所产生税额县级总收入部分的10%支付大龙开发区管理费用。四是在机构设置上。根据市委常委会、市编委办和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中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工作委员会和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属中共石阡县委、县政府派出的正科级行政机构。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增设1名党工委委员,担任大龙石阡产业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管委会共有编制数17名,内设4个副科级行政机构(办公室、招商引资科、规划建设科、用地和投资科)和1个企业服务中心(股级事业机构)。
(二)高起点规划,搭建飞地经济承载平台。石阡县坚持规划先行,高起点定位园区发展,高标准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石阡的产业发展高地、承接转移平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大龙“石阡产业园”实现累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累计建成标准化厂房30万平方米,招商引资25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25户以上,其中,实现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达15户以上,超5亿元的企业达10户以上。
(三)完善工作机制,搭建飞地经济保障平台。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在2012年9月,石阡县组建工作组进驻大龙园区开展工作。2013年2月,大龙石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二是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石阡县与大龙经济开发区共同建立组织协调、互访会、定期沟通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会、推进会等形式,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三是建立财政扶持机制。
(四)组建投资公司,搭建飞地经济融资平台。本着“以园养园、滚动发展”的原则,为盘活园区土地和多层标准化厂房等资产,今年4月成立了《贵州泉都飞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搭建了融资平台,拓宽了融资渠道,进一步夯实了基础设施,完善了配套功能,提升了整体集聚效应,实现了效益综合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飞地经济”建设成效
2012年11月28日,石阡产业园举办开工仪式以来,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和探索,“飞地经济”成效初步显现。
1、园区规划初步成型。目前,已在首期4088亩大龙石阡飞地产业园核心区,完成征地1360亩,完成场平1060亩。
2、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大龙石阡飞地产业园采取委托招商、组团招商、小分队和一对一招商方式,赴上海、浙江、广东、湖南、福建、广西、四川等地,宣传大龙的区位优势,宣传石阡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园区已签约项目18个,共计签约资金59.7亿元。
3、土地收储势头较好。到目前为止,共征用土地1360亩,对规划区有条件建设利用的土地进行允许建设利用土地调规500余亩。
4、基础建设稳步推进。目前,首期300套公租房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水电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的施工,二期200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8.2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实施园区1#主干道360米。已搬迁园区内10千伏输电线路1.2公里,安装500千伏安变压器两台,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
5、企业入驻园区稳中有升。目前,签约企业中已有13户企业办理完入驻前的相关手续,有5户企业正在建设厂房,有3户企业进行厂房建设前期的规划设计工作,有5户企业拟入驻多层标准化厂房。现已有7户企业进入设备调试试生产阶段。
四、“飞地经济”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体制困扰问题。石阡县政府虽然与大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补充协议》,但缺少省、市级层面关于“飞地经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飞出地”和“飞入地”的责、权、利等,导致税收征管、项目申报、政策扶持等方面操作困难重重。
(二)队伍建设问题。党工委和管委会班子配备不齐,目前空缺副主任(正科级)1名,4个内设科室负责人仅到位1名,招商引资科科长今年9月脱产攻读法学博士,且内设机构不健全,设置不科学,不利于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大龙石阡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没能实现与大龙开发区党工委交叉任职。
(三)用地指标问题。当前,大龙石阡产业园建设用地指标属大龙开发区统一管理,大龙开发区用地指标有限,远远不能满足飞地园区发展需求,制约了园区发展。
(四)建设资金问题。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目前,急需支付相关项目建设资金3239万元(其中:基础工程建设资金2349万元,园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890万元)。
(五)占地补偿问题。由于大龙开发区煤电锰一体化项目占用我园区原已场平完整的建设用地302.502亩,大龙开发区尚未补偿费征地、场平费用4050万元,财政压力巨大。
(六)项目推进问题。贵州省新华高端机械装备制造是我县2014年9月引进项目,年产30000台盘式拖拉机、2000台塔式起重机、1000挖掘机,可实现年产值15亿元,利税达4.2亿元左右,可解决2000人以上就业。该项目亮点为第三期大型精密铸造项目,目前省内没有一家大型精密铸造厂,若三期建成后,结合大龙经济开发区区位优势,能引进一系列下游企业,迅速提高投资强度,但该企业入驻要素为煤炭资源跨区域配置批复文件,需要国家发改委备案,省政府出台,操作难度太高。
五、急需解决的问题
1.恳请省委、省政府出台“飞地经济”指导性实施意见,确保发展“飞地经济”有章可循。
2.恳请省委、省政府出台该项目煤炭资源跨区域配置批复文件。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1号建议的答复原文:
一、关于“飞地经济”有关事项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飞地经济”的建设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委代拟并已呈报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合作园区或‘飞地产业园区’建设模式和管理运营机制。”
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区是我省“飞地经济”产业园区的典型代表,自园区建立以来,我委已多次派员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园区建设发展情况。下一步,我委将大力促进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发展,一是积极协调发改、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研究将园区早日纳入全省“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进行重点打造;三是指导并帮助园区认真做好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把良好的政策转化为加快园区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关于煤炭资源跨区域配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7号)已于2013年出台,文件明确了跨区域整合配置资源问题,即: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以各市(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规划为指导,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对所属煤矿实施整合关闭后,被关闭煤矿的剩余资源储量,可申请调整给所属其它煤矿,调整的资源储量扣除被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储量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资源储量后,新增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按现行标准缴纳。
在此,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推动我省产业园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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