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国资委 省市监局 省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520000-2025-05-007) | ||
| 制定机关: |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所属领域: | 工业 |
| 发文字号: | 黔工信节能〔2025〕1号 | 公布日期: | 2025-12-15 |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5-12-15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国资委 省市监局 省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黔工信节能〔2025〕1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税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
(2025—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两山”理念,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强化创新驱动和产业支撑,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有效提升贵州省赤泥综合利用能力水平,助力氧化铝产业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贵州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强化创新驱动。将创新作为提升赤泥综合利用水平的核心动力,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在赤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模式、产品和应用领域创新。
——做好系统推进。聚焦赤泥产生、处理、利用各环节,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强化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合理布局,推动产废、利废行业耦合发展,探索多固废协同利用,提高区域内协同循环利用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氧化铝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赤泥产品应用重点领域企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优化服务保障,用好现有资金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坚持绿色安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确保赤泥综合利用过程的环境友好性和安全性,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防范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总体目标
到2027年,赤泥源头减量、低成本降碱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赤泥综合利用产能和产品应用规模有效提升,赤泥污染防治、综合利用领域标准更加完善,培育一批以赤泥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园区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
到2030年,赤泥性质调控、规模化利用等技术进一步突破,行业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赤泥综合利用产业与氧化铝产业协同更为紧密,综合利用产品和应用场景更加丰富,赤泥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力、赤泥综合利用量效齐增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赤泥源头减量。引导氧化铝生产企业加强对铝土矿原料的质量管控,提高低品位铝土矿选矿能力,通过配矿、均化等手段稳定原料成分,有效提升入厂矿石品质。依法实施氧化铝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研发应用新型反应技术、溶出技术等优化生产工艺,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氧化铝生产过程深度融合,提高氧化铝提取率,从源头上减少赤泥产生量。(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二)提高赤泥可利用性。支持企业开展赤泥成分调控技术研究应用,强化生产过程精细化控制管理,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添加剂等方式,改善赤泥物理化学性质,提升成分稳定性。鼓励采用在线降碱技术等降低赤泥碱度,通过无热干化工艺等降低赤泥含水率,做好赤泥分质分类贮存,降低综合利用难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扩大综合利用规模。鼓励铝土矿中有价成分应用,推动氧化铝母液中提取镓等稀有金属。鼓励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完善赤泥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检测、应用等团体标准。推动赤泥在建材、化工、钢铁以及充填、回填工程等领域的综合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省内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与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建设赤泥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打造一批中试平台(基地)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作用,推动低成本、规模化的赤泥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升贵州省赤泥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
(五)统筹强化产业协同。有关地区应合理布局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强化落实氧化铝企业主体责任,新建氧化铝项目应配套建设相应的赤泥综合利用能力。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供需关系、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与化工、钢铁、建材、交通、矿山、火电等行业企业强化协作机制,推动赤泥与磷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等多固废协同利用,积极延伸综合利用产业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地区制定落实赤泥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把赤泥综合利用纳入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氧化铝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赤泥综合利用方案并抓好落实。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梳理汇总辖区内赤泥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赤泥产生、利用情况,及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培育骨干力量。聚焦赤泥产生量大的重点地区,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鼓励相关市(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有关园区、企业创建“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推动培育一批赤泥综合利用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一批消纳能力强、工艺技术先进的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
(三)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基金渠道,支持氧化铝企业绿色发展、赤泥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产品生产和推广应用。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赤泥综合利用,依法依规落实赤泥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积极推广应用赤泥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赤泥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提高社会各界对赤泥综合利用的认识和关注度。组织开展赤泥综合利用技术成果交流、应用场景示范、典型案例推荐等专题活动,宣传赤泥的资源属性和可安全利用的观念,增强社会公众对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信任,推动形成有利于赤泥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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