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7 10:4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7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看(https://gxt.guizhou.gov.cn/zwgk/xxgknb/)。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5号,邮编:550004,电话:0851-886680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各类政策信息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平台的作用,依法全面公开各项重要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其他行政执法公示、人事任免及招考信息等。

同时,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工作信息,重点聚焦助企纾困、贵州制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2024 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其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 1483 条,其中行政许可数量为 212 条,行政处罚 5 条,行业部门规范性文件 12 条。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 2164 篇,在微博发布信息 2730 篇。全年未发生任何信息公开泄密事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有13件,以企业名义申请的有2件。其中4件申请公开信息,我厅不掌握,建议申请人向相关单位申请,答复内容中指明单位和申请渠道;9件申请公开信息中,我厅将所掌握能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2件申请公开信息中,我厅所掌握的属于涉密不公开,我厅不掌握的,建议申请人向相关单位申请,答复内容中指明单位和申请渠道。以上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理,无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大力推动决策公开、政策解读与舆情处置的深度融合。

在信息管理与服务方面,强化信息审查发布机制,积极开展政务咨询工作,切实管好政务信箱交流互动平台。2024 年,共回复网民咨询事项 69 件次,网民满意率达 89.4%,有力推动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完成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全力打造高效便捷、亲民利民对的信息公开平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全年在门户网站编发各类政务信息 1483条,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达 4802072人次。持续优化提升门户网站,删减冗余栏目,优化各类栏目4个。

2.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每天更新发布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信息、重点举措、工作成效、政策法规、贵州制造等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微信公众号关注数34491人,微博关注数32000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省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厅内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落细落小具体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导。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报送,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省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六)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法规执行,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优化信息审查发布机制,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三是坚持公开原则,增强工作实效:严格贯彻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平性、透明性和便捷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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