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开展拍摄刺梨、酸汤、天然饮用水及贵州生态食品产业宣传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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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及竞争择优原则,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按照公开比选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开展拍摄刺梨、酸汤、天然饮用水及贵州生态食品产业宣传片》项目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比选公告公布,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开展拍摄刺梨、酸汤、天然饮用水及贵州生态食品产业宣传片》

二、项目内容

代理服务机构负责本服务招标代理全过程。《开展拍摄刺梨、酸汤、天然饮用水及贵州生态食品产业宣传片》项目金额20万元。

三、比选响应资料

1、提供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代理机构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代理机构注册名单截图;

5、近两年承担过招标采购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6、具备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7、招标代理工作方案、服务承诺;

8、报价单(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四、递交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1、递交时间:截至2026年8月28日。

2、递交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5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A栋716室。

3、联系人:朱燕,18375130494

五、选取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比选申请人的相关业绩、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服务承诺、评标标准、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六、其他

(一)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二)比选申请人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作补偿。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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