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披露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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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资料进行现场验收并通过,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联系电话0851-88668102。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披露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xlsx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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