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2025年贵州省中小企业管理诊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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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及竞争择优原则,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按照公开比选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2025年贵州省中小企业管理诊断项目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比选公告公布,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代理项目名称

2025年贵州省中小企业管理诊断项目。

二、代理项目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需求数量:4个包,采购金额:382.5万元。具体有关要求登录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查询《贵州省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实施方案(试行)》(黔工信〔2025〕14号)。

三、代理机构条件

(一)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响应资料

(一)比选申请人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2024年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不需要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的证明;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条件的证明;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提供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的证明。

(三)自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相关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评标标准、服务承诺;报价单(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五、递交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一)递交时间:截止2025年7月18日12:00。

(二)递交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5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B栋411室。

(三)联系人:李明盟,0851-88668209,15180827973

六、选取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比选申请人的相关业绩、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评标标准、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七、其他

(一)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二)比选申请人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作补偿。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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