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97808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12-23 17: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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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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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2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黔工信政法〔2020〕127号,下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厅对2020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12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反馈意见。12月4日经第3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其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并附《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和《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三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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