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磷石膏产生企业“以渣定产”工作开展现场督导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渣定产”的决策部署,落实3月12日省政府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专题会议和3月25日州政府磷石膏“以渣定产”专题会议精神,5月8日,黔南州工信局副局长姜雷带队到福泉市对磷石膏产生企业“以渣定产”工作开展现场督导。

督导组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本》进行了宣贯,查看了瓮福化工公司磷石膏渣场生态综合体建设项目的环保手续和项目相关建设方案。对磷石膏转运利用计量及台帐管理提出了整改意见,查看了生态综合体项目建设现场。

姜雷指出,产渣企业要严格落实“以渣定产”政策,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磷石膏消纳力度,加强渣场安全和环保管理,同时要完善环保手续和处置利用统计台账,县(市)工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属地产渣企业的督促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二季度磷石膏利用处置实现“双过半”目标。